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来源:新高考网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这一重要指示要求,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根本指引。近日,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上强调,落实“两个责任”必须在“九个真”上下功夫,要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真懂真信真明白。

责任重于泰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和关键点,两者既相互区别,又是有机整体。各级党委(党组)要正确把握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既不能用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也不能以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包揽纪委的监督责任。只有责任划分清楚了,各自履行好职责,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才能营建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产地”。

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观念,既重业务又抓党风,坚决克服和纠正“一阵风”“与己无关”“得罪人”等错误思想,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坚决杜绝只栽花不摘刺、只愿唱红脸不愿唱黑脸等现象,坚决避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避重就轻、得过且过。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挂帅又出征。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放到工作大局中统筹谋划,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与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促使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牢牢把握“监督”这一核心,处理好监督和协调的关系,把更多的力量放在主业上,做好牵头工作,防止“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和责任虚置、职责不清等现象的出现。要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将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的工作放下来,集中精力、一门心思抓好执纪监督主责,突出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实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找准位、做到位。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真抓真管真担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强化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历史使命意识,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当作硬指标、硬任务来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促进公正廉洁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守土有责,落实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来抓,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统揽工作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做好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和源头防腐、选好用好干部等工作,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掌握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履行主体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制订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做到履行具体责任“不放手”。自觉做到在安排工作时首先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检查工作时首先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在总结工作时首先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就担当到哪里。

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守好“主阵地”,突出监督主业,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纪委的职责是党章赋予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既不能越疱代俎,以纪委的监督责任干扰党委的领导地位;也不能缺位失责,以党委的主体责任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只有纪委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发挥,才能保证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一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超前谋划,及时研究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报请党委决策实施。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不断完善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反腐倡廉中发挥带头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围绕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等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干部抓早抓小正作风。通过思想引导,给广大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及时遏制住一些人搞“四风”的冲动;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做起,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抓住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的关键节点,确保原则不能丢、底线不能破、红线不能踩。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责任未落实,作风漂浮以致误事坏事,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和震慑力。推进“三转”当“三员”。转职能当好“督查员”。围绕主线、突出主业、强化主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转方式当好“清障员”。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案件查办工作的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对腐败行为早发现、早处置,防止“苍蝇”养成“老虎”、小案变成大案。抓好预防治本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防范、早化解,最大限度遏制腐败现象蔓延。转作风当好“示范员”。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在腐败现象面前亮剑,敢于在困难问题面前碰硬,敢于对不正之风进行抵制。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真严真查真问责。

落实“两个责任”,必须“严”字当头。严抓表率。党委(党组)班子是“龙头”,领导班子要敢于喊响“看我的、向我看齐”的口号。明令规定不能做的,党组班子带头坚决不做;明确要求做的,党组班子带头做好,使其他干部群众学有样、做有形。严立目标。实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落实承诺制。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其他干部职工均进行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和各方面监督,通过社会评价、平时检查、年度考核、工作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不能实际履约或履约不到位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与评先评优和提拨任用相挂钩。严肃教育。解决思想“总开关”问题,从内心深处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筑牢不想腐的根基。坚持以案警示,及时教育、经常教育,督促干部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严明纪律。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确保纪律成为约束干部行为的“硬杠杠”。严格管理。各级党委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全过程、全流程管理,把好选人用人关;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制度体系,给制度通上“高压电”,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人和事,绝不姑息迁就,用铁的手腕维护制度的刚性,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做到守土有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细化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事。严抓制度建设。

落实责任追究,必须动真碰硬。严格的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督促各级党委把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守不住这道防线,责任制就会成为“纸老虎”;用不好这个高招,责任就会成为“稻草人”。加强督导检查。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导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切实做到真问责、严问责、问实责,切忌走过场,走形式。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相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负什么责任、班子成员负什么责任。细化责任制落实“线路图”,形成“明责??履责??督责??评责??追责”的责任路径。无论是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严格责任倒查。对履职不力的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都要进行倒查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责任追究,对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坚持从严治党、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敢于“唱黑脸”、真当“铁包公”,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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