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来源:新高考网

关于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1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如何创新思路,拓宽方式方法,应对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尤其是涉嫌贪污贿赂和渎职的新挑战,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势在必行。

一、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主要涉及滥用职权类型犯罪和贪污挪用类犯罪。根据该院查办的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一部分乡镇党委政府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那样、或多或少的违法违规情况。目前,该院办理的该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2名涉案人员都是乡镇领导干部,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因他们超出范围履行职责和不廉洁的行为而导致国家财产严重损失。

(二)部分乡镇领导干部的权力失控,知法犯法。具体表现:部分党员干部对自身职责的无视,对法定职责的不履行、不严格履行和不正确履行,是这一类案件的共性特点。

二、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表现

(一)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有些行政管理者游离于监督之外,使得个别领导干部钻了制度不严的空子,很多规章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和执行。在权利运行中,没有建立起以监督制衡机制,对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没有经常性的监督,导致他们在权利运行中随心所欲。他们掌管着一部分国家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关系到了民生大事,但是,在日常工作中真正懂法的管理人员少,实际上很难监督检查到位。

(二)法律意识淡薄。职务犯罪的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价值观扭曲,把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带入执法领域中,把手中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把公正执法扔到了脑后。认为自己可以不受法律约束,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低是职务犯罪发案人员的共同特点。他们在工作中相当不负责任或者任意妄为,只看到权力而忽视义务,没有尽到工作职责。

(三)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完善。这客观上对乡镇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导致一些乡镇领导干部认为违法无所谓,职务犯罪不可怕,强化了他们的犯罪心理。

三、预防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

结合当前查办乡镇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检察院要切实加大对该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力度,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我们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加强法制教育,增强纪律意识。职务犯罪的发生与职务犯罪主体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有直接关系。要坚持经常性的法制教育,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把法制教育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从心灵深处筑起抵御职务犯罪的大堤。要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拓展预防的形式和手段,让法律意识真正的入脑入心。同时,要扩大个案预防成果,将个案预防向系统预防延伸。运用反面教材开展宣传警示教育,使广大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深刻领会职务犯罪对国家造成的损失和给个人前途造成的损害,进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一定意义上,打击是最有效果的预防。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拓宽案源渠道,深挖乡镇领导干部及系统内部的“蛀虫”,通过强有力的打击,给乡镇领导干部以警示,对心存不轨的人以震慑,使公职人员不敢犯罪。

(三)加强乡镇领导干部素质培养。通过加强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在内心深处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自我抵御能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建设,切实提高自我防腐能力,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律,并且这种层面的预防应是长期不懈的、潜移默化的去做,应当充分运用各种传媒的力量,倡导正确的价值观。

关于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2

近期市纪委向我市广大领导干部印发了“警示案例通报”,讲述了我市干部队伍中的个别干部违法乱纪腐败案例和他们的反思、忏悔。让我们真切的看到和了解了一些领导干部从自己的岗位一步步地走向堕落,最终陷入犯罪的深渊过程,也看到少数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滑坡和贪污腐败的根源和负面因素,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公生明,廉生威,正如所讲--“打铁还需自身硬”。在我党反腐倡廉工作中,*强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的体会首先是学习不够。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抵挡不住诱惑,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确保不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其次是理想信念的缺失。党员干部如果丧失了理想信念,就

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警能力,坚决抵制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在《警示案例通报》中,书中讲述的那些堕落的官员在自我反省中,提到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改造不够,在权力地位不断提升的同时,没有相应的改造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而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走向了腐败。这些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注重自己理想信念的确立和完善。

廉政警示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深刻认识到*痛下决心加大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作为党员干部,我觉得应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自律: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清醒头脑。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无数事实证明,背弃理想信念是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有*信念,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在小事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要自觉把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自律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融入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化为自觉自愿的行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志当存高远,才不

致被困于名缰利索,受制于一己私欲。

二要正确对待名利,把住关键环节。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良好心态,正确对待名利,从司空见惯的小事和小节抓起,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切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三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纪律。党的纪律、各种法律、规定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和特殊干部,作为党员干部更不能等同于一般干部群众,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各项党纪国法,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群众,取信于组织。同时,要自觉地接受监督,而决不能漠视甚至规避监督。

四要构筑防线,保住底线。做事、做官、做人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党纪国法,真正把党纪国法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常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做一个清白的人。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顺境时不飘然,逆境时也不至于太消沉。

关于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3

近期,深入学了xxx纪委[201X]xx号文件《关于转发〈难挡金钱诱惑、断送美好前程〉等21篇案例剖析材料的通知》中的案例材料,受到的启示很大,感慨良多。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理论学习,降低了自身政治要求,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宗旨,在光怪陆离的物质大潮冲击下,经不住诱惑,迷失了自我,放纵个人欲望,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疯狂追逐利益,在权力、金钱面前丧失了原则,辜负了党和国家多年的培养,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原则的事情。通过对21篇案例材料的学习,我认为:前车之鉴、教训深刻、令人痛心,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因此,我们党员干部必须要加强政治论学习,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等科学的方法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持续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欲横流诱惑,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将其用在为职工群众谋福利、办实事上,经受住权力关、金钱关和人情关等各种考验,筑起抵御各种诱惑的“精神长城”,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通过学习,我认为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自觉抑制物质欲望的膨胀这21篇案例材料中的涉案人员,都是我们油田业界的精英人士,思想起点都很高,业务水平也很扎实,但都是因为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降低了人格标准,最终导致世界观和人生观扭曲,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滋生了腐败,身陷囹圄。《忽视学习结恶果、违反纪律悔莫及》案例中的张某、向某、段某三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也得到了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并一步一步从基层工作人员成长为党员领导干部,但他们随着岗位的变迁、权力的增大和环境的变化,逐渐放松了自身思想改造,忽视了学习,责任意识淡薄,给企业造成了损失。《贪图安逸享受、终酿可悲后果》案例中的霍某有着宏伟的人生奋斗目标,工作成绩突出,也是深得组织信任和领导赏识的一名党员干部。但自从2009年1月她被组织上提拔为基层单位“一把手”以后,就放弃了政治理论学习,放弃了法律法规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骄傲自满,贪图享受,导致权力观和价值观错位,最终发生了违规违纪问题。这些典型案例无不向我们警示了做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加强自我改造,通过自觉学习、深入学习、持之以恒地学习,持续改造校正自己的价值观,不断提高自我的思想认识,抵制欲望的膨胀,拒绝诱惑。我们党员干部要始终将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牢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注重个人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和义务,要

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同舟共济”、“荣辱与共”,而不应该贪图个人的、非必要的物质享受。

二、领导干部要规范行为,严格防止权力欲望的滋生

权力是一种影响力、支配力和控制力。对领导干部来说,权力好比是个大学校、大舞台、大考场,每个领导干部的世界观都能充分地表现出来。权力具有双重性,用好了,利党、利国、利民;用歪了,就会产生腐败。通过对21篇案例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权力腐败是一切腐败的根源。《以权谋私利、受贿葬前程》案例中的徐海涛曾拥有一段被人看好的前程,有着稳定的工作,也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更有幸福美满的家庭。但就因为其不能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滥用手中权力,放任贪欲膨胀,最终“罪”倒在金钱上。《误入“钱途”毁前途》案例中的周占发担任生产科科长后,没有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好处”,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出有违党纪国法的权钱交易,最终在邪路上越走越远。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守住廉洁自律关,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不为名累,不为利锁,不为权缚,不为欲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党员干部必须要自觉规范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注重党性修养,强化自律意识,自觉做到慎始、慎独、慎微,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生活习惯和生活情趣,洁身自好,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坚决抵制金钱欲望的腐蚀

在学习中我深刻地体会到做为一名领导干部,不仅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还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任何时候都不能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更不能让自己沦为金钱的奴隶。《心存侥幸食恶果、放纵贪欲悔终身》案例中的罗毅等人在受拜金主义、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下,在“潜规则”诱惑下,人生观渐渐发生了变化,慢慢的就迷失了方向,没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在为企业发展和为职工谋利上,而是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捞钱的工具。五名涉案人员普遍认为逢年过节收受承包商、供货商表达的礼金、礼品、礼券是人情往来,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方给点红包是“行业规矩”,也无可厚非地笑纳。他们都认为“大家都收,我为什么不收?不收白不收,不收反而不合群、不入流”。甚至还认为自己收这点“红包”算不了什么,仅占商家、老板从自己经手事项中获利的很小部分,是应得的回报。加之用“你不说我不说就没人知道”这种侥幸心理来安慰自己,一步步、一次次触碰法律的底线,从收受几百元、几千元逐步到上万元,从忐忑的半推半受逐步演变成心安理得,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这五名干部是典型的崇尚拜金主义,没有正确处理对物质性价值追求与精神性价值追求之间的关系。所以说做为一名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抵制拜金主义思想的侵蚀,要时刻警惕,认真鉴别,坚决抵制。等价交换虽是市场经济的一条重要原则,但这种原则只

能适用于商品经济交往过程中,绝不能把它引入到思想政治领域,引入到个人履行公务活动之中,任何利用职务之便,向服务对象索取和收受回报,都是贿赂,都是不义之财,为法律所不容。总而言之,通过对21篇案例剖析材料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思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才能更好地推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进而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得到职工群众的肯定、党和国家的认可。

党员干部学习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范文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