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优秀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一)
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实施以来,各族干部群众掀起学习热潮。大家表示,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要认真学习,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4月5日,阿克苏地委举行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新疆“去极端化”条例。地委书记窦万贵表示,“要发挥好‘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双语支教干部等群体的作用,认真落实好党政干部讲政策、政法干部讲法律、宗教人士讲教义、科技人员讲科学等工作机制,尽快在阿克苏形成人人参与去极端化、人人宣讲去极端化、人人揭批宗教极端思想的工作格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民宗委副主任买苏木江?买木尔介绍,最近一周,州民族宗教系统通过“一页纸”宣传、编制“口袋书”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并将《条例》纳入宗教人士培养培训内容。同时把《条例》列入“政治上靠得住”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对“两面人”和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清理,将《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全过程,积极组织宗教界人士发声亮剑,扎实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
4月6日,乌恰县康什维尔村驻村管寺干部托合提白克?克亚孜带着200份《条例》宣传单和30块去极端化宣传图板,对村民进行宣讲。通俗话语、简明图画让村民对“极端化”表现有了进一步认识。托合提白克?克亚孜说:“‘去极端化’条例颁布前,基层去极端化宣讲缺乏法律依据,工作不好开展。《条例》颁布后,工作有了方向,也有了规范。今后,我们一定学好用好《条例》,促进更多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维护好民族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二)
4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7年度第五次理论学习,专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认为,《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制定《条例》是自治区贯彻落实以*同志的*治疆方略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从法治层面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有利于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会议指出,全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学习贯彻《条例》中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带着使命学、带着责任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紧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牢固树立没有与“去极端化”工作无关的地区、无关的部门、无关的人的理念,正确把握“去极端化”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大胆实践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方法路径,做到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无盲区、无空白、无缝隙;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常态化导向,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意见》《关于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入手,对照检查、梳理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旗帜鲜明地、标本兼治地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现象;要切实扛起责任。
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问题、严肃处置、形成震慑。同时,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严格遵守《条例》,强化内部监督管控和刚性约束,管好家人、管好自己、管好所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凡是《条例》要求的坚决执行,凡是《条例》禁止的坚决不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三)
3月31日,呼图壁县大丰镇组织机关站所干部共50余人学习了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先进事迹,全体干部认真聆听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作出决定授予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优秀共产党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文件精神,学习了《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五问维吾尔青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内容。
通过学习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先进事迹及系列学习资料,为更好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稳和民族团结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鼓足了干劲。参会人员纷纷畅谈心得体会。
大丰镇统战民宗干事穆艾买提说:“各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人,我们要团结在一起,清醒地认识到暴恐分子不是我们的亲人。我们要充分发挥作用,严格要求自己,同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做斗争。让这封信惊醒更多人,教育更多人,凝聚更多人,凝聚起社会稳定发展的正能量。”
大丰镇住村管寺干部木拉提?沙尔哈提说:“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我要以吾布力喀斯木同志为榜样,在反分裂斗争的这一原则问题上,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发声亮剑。争做讲党性,敢担当的表率。”
机关干部们纷纷表示,要以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为榜样,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敢于发声亮剑、敢于冲锋在前,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坚决消灭三股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