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式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生活会个人材料
关于新形式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生活会个人材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释放出从严治党最强音,开创了治国理政新境界,表明了以*同志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这次会议对于新的历史时期,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开启*,踏上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深刻认识全会的重要意义,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我主要谈以下三点:
一、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意义
党要管党、管党务必从严,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主张和做法。全会对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以*同志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是我们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进行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严格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努力成为讲规矩守纪律的表率
加强规范党内生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的*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自己的言与行,正确处理好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约束与激励之间的关系,在党员干部队伍中起到风清气正的表率作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按照*的要求,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坚守精神家园、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和行动防线。坚持党要管党,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做到*提倡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执行、*禁止的坚决不做。毫不动摇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政治建设上狠下功夫,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严守廉洁自律准则,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坦诚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干净做事、明白做人,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注重家教家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学以致用,用全会精神统揽指导工作
一是坚决拥护以*同志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强化核心意识,更加坚定地*同志的*周围,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的*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提倡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执行,*禁止的坚决不做,自觉把*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自己分管工作中去。
二要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要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职尽责。作为副职,要从全局出发,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切实抓好分管工作。
三是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高标准执行规定动作,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学以致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四要做改进作风的表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反对“四风”,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公仆意识,大兴学习之风,勤于思考,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关于新形式党内政治生活民主生活会个人材料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
坚持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更好发挥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委员作用。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按期进行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和支部委员会换届。
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党组织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行为特别是打击报复行为,又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要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对执纪中的过错或违纪行为,要依规及时纠正、消除影响并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党支部对照《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检查材料
街道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检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