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一岗双责”是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岗”是指领导干部所任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指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负责。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作为街道办事处主任,在认真履行政府行政职责,发展街道经济社会事业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负责,工作上积极主动,确保事业发展,干部安全。
转观念、讲认识。思想是行动的现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当前,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已深入人心,但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具体从事行政事务的干部对“一岗双责”还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自己只要将分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就可以了,对下属进行过常规的廉政教育就已经做得很到位了,其他事情都是纪委的工作。其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分外”之事,是一项政治任务,不是可抓可不抓,而是必须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就是补小洞,防范于未然。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对自己履职岗位的业务工作非常清楚,还应清楚自身应承担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主动参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明责任、挑担子。《临平街道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和《临平街道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工作的通知》,对于街道班子成员履行有关职责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一是抓本人、本人抓。作为街道办事处主任,既要主动接受党工委、纪工委有关党风廉洁责任制的监督,更要主动担责,抓好落实,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将党风廉洁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等重视、同时布置、同步落实。二是抓分管、分管抓。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分解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线上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通过班子会、专题会议和个别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分析研判和指导,使每位分管领导对自己心中明,对分管部门和下属底子清,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良好氛围。三是抓重点、重点抓。在抓日常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街道“廉政学习日、廉政谈话日、廉情收集日”廉政三日制度,每月20日对政府线分管领导以及重要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防微杜渐。
强制度、见阳光。*明确提出“制度治党”这个崭新而又重大的命题,充分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从严治党的要求。我认为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落实规章制度,打造阳光政府。规范政府议事民主决策机制,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商议、集体决策。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了《临平街道机关业务费用使用管理制度》《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街道财政财务公开制度》,出台了《规范新建社区非生产性开支的若干意见》、“三资”条形码管理制度等,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督查。结合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的科学和刚性,实行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到验收到审计的全流程管理。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全社会的监督力量,让群众监督权力。二是以“代表质询制”等举措,规范社区权力运行。在抓好社区居务、财务公开,完善社区干部定期评议,加强“三资”监管等工作的同时,每季度组织职能部门对社区工程项目、三资管理、优抚资金发放等开展专项检查。在此基础上,推行“代表质询制”,邀请居监会成员、党员、组长、居民代表等,通过听取社区工作汇报、翻看财务凭证、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当面提出社区廉情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流程不规范的进行提醒并要求整改,到期未整改的对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违规违纪的进行核实处理。三是以专项督查为抓手,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再落实。为使监督成为常态,制定《街道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成立工作督查小组,通过日常督查、专题督查和线索督查,加强对街道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政府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强化督查问责,把问题解决改进在萌芽状态。
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一岗双责”,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经过几年的大开发大建设,无论是从政履职大环境还是五常小环境,作为街道办事处主任,既要全面负责辖区行政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和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如果本单位成员不断出现作风方面的问题,即使领导干部自身勤政廉政,业务工作突出,也是不称职的领导。
切实提高“一岗双责”的履职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对各种诱惑和风险的免疫力、抵抗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强自律,克制私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筑牢党纪国法防线。要保持健康正常的心态,知足长乐,牢记权利和责任是孪生兄弟,有权必有责。要反复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案例,特别是因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本单位、本部门造成巨大损失的案例,时不时地警醒自己。同时,也要多算家庭账、经济账、政治账,时刻警示自己。
带头落实“一岗双责”。1、履行领导责任。作为办事处党风廉洁建设的主要负责人,牢树不抓党风廉洁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配合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作用,把头带好、把权管好。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强调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对推动办事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性,将党风廉洁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把关,一管到底,督促解决。二是认真按照“五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做好资金的签核。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听取分管领导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向分管领导、科室中层强调党风廉洁的重要性,同时要求行政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人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利用“周三无会日”,对社区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要求社区在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依纪依规按程序进行操作。四是将基层巡查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三严”要求,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洁建设。严把村级财务关口,增加村级财务透明度,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严打蝇贪蚁腐行为,充分发挥边巡边解、边查边治功能,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线索,确保班子换届“干部人员清”;严肃基层换届纪律,在巡查工作中强化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确保“换届风气清”。
3、加强教育监管。作为行政主要领导,一方面对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过问,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另一方面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思想深处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主动听取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建议,建立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机制,做到处理问题相互协商,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总之,要牢记“权利就是责任”“权利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从而真正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干部管理使用问题较为突出---11月9日上午,省委第七巡视组组长尤立文、副组长张继成,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宋伟及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宋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问题: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从严治党压力逐级弱化,个别领导干部私下应酬多。
11月9日上午,省委第七巡视组组长尤立文、副组长张继成,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书记宋伟及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宋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从严治党压力逐级弱化,个别领导干部私下应酬多。执纪监督力度不够,“三转”不彻底。“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不严格,“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办属依法行政研究会清理工作缓慢。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并表态发言。干部混岗现象较为突出,干部档案问题较多。行政复议超时未决未能有效执行案件比例较高,存在简单化、形式化问题。此外,巡视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建议:全面提高党的建设水平和管理监督水平,把“六项纪律”教育纳入经常化制度管理,坚持抓长、抓细、抓实。严格规范“三公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加强法治能力建设和发展环境的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严密干部考察程序,规范干部考察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