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两级场务公开实施细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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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两级场务公开实施细则
1、队务公开栏
每月十日定期公开,遇重要事项随时公开。
2、职工大会
需要进行解释说明的重要事项或职工十分关注的焦点、难点,由队长召集职工随时召开。
3、广播会
用于需要反复宣传的重要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及一些长期性或时效性较强的内容公开。(暂无设备)
六 场(队)务公开的具体程序
㈠ 场务公开具体程序
1、提出
由场务公开办公室按场务公开的规定要求,提出公开内容及具体方案。
2、审查
场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内容和具体方案进行审查,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3、公开
由场务公开办公室按具体要求进行公开。
4、反馈
场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置方案,并将情况反馈到场务公开领导小组。
5、整改
需要整改的项目,场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认真整改或督促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及时公开。
6、监督
场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充分发挥监督考核作用。
7、归档
场务公开办公室将公开情况、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材料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㈡ 队务公开具体程序
1、提出
由队务公开领导小组按队务公开的规定要求,向场务公开办公室提出公开内容及具体方案。
2、审查
场务公开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和具体方案进行审查,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3、公开
由队务公开领导小组按具体要求进行公开。
4、反馈
队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收集、整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置方案,并将情况反馈到场务公开办公室。
5、整改
需要整改的项目,场务公开领导小组督促队务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6、监督
队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监督考核作用。
7、归档
队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公开情况、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材料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本规定由场“场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林场场务公开领导小组
                XX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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