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奖励条例(七)

|来源:新高考网
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质量奖励条例

、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

非教学人员(含实验电教、图书)在度工作中认真负责,履行了工作职责,无工作失误,目标管理评价分以上者,学校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主管处室另行制订,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行。奖金总额的确定上:设全校学生数为n,按每生k元计算,总奖金额a=n×k,k值取。(文化课教师中的非考试科目的教师参照本条进行奖励,具体方案由教学处另行确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落实。)

、教学常规优秀奖

教学人员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中,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下班辅导、问卷调查均达到“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教学优秀”证书,奖金元(音乐、美术、体育、劳技、心美、微机等无作业的任课教师,二项达优即可)。

、度目标管理奖

目标管理奖是指教职工在完成目标工作任务,学校对教职工进行目标管理评价后的奖励。全设目标管理奖为k元。分二次发放,月份发放k/,月份发放k/。XX度k取值。另外全体教职工在一一度职务考核中,考核为优秀的奖励元。被评为度学校“先进工作者”奖励元。

、实验电教图书工作奖:

()理、化、生、劳技课教师所任教班级的实验考查和劳技操作合格率达%(以教育局的抽查结果为依据),理、化、生教师奖励元,劳技教师奖励元。

()实验、电教组保证了全部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开出,实验电教资料齐全(如申请单、实验登记表、理、化、生教师实验档案等),并在一一次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实验或电教工作的检查中获优秀等级,学校发给每位实验教师或电教教师“优秀实验员”或“优秀电教员”荣誉证书和奖金元。

()文书、学籍档案、图书工作,在当度的上级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工作人员分别奖励元。

、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奖

()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校级元,县级元,地(市)级元,省级元。

()优秀班级(奖班主任):校级元,县级元,地(市)级元,省级元。

()优秀团组织(团委书记)或优秀团干:县级元,地(市)级元,省级元。

以上()、()项同时获奖,按()项奖励。

、教育教学管理奖

学校按照全校教育教学总奖金额的%的数额奖励全体行政干部。具体分配方案另行制订。

、单项工作奖

被评为县(市)级以上综治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元。

被评为系统或县(市)级以上创卫先进单位,给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元。

教研、科技、体育、电教实验、档案、图书、勤工俭学、人防、食堂、计划生育、基建管理、工会等工作在当度的县(市)级以上的检查评比中被评为先进单位,每项给予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奖励元。

党务工作评为县(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奖励管理领导和具体实施单位元。

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的嘉奖学校全面工作业绩的光荣称号,每项奖励校长元。

三、学科竞赛辅导奖

、奥林匹克竞赛奖

数、理、化、生、信息学五科,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由逐级筛选形式获奖的,给培训教师奖励,获奖等级和人数以正式通知为准。

()获国际奥林匹克竞赛金、银、铜奖的,每人次分别奖万、万、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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