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七)
由项目经理作出决定。
l、支委会集体讨论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的意见和建议。
、支部书记参加项目部或主持项目部的各种会议。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每月一次,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协调工作。
、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作业组长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提供便于决策的一手情况。
、项目经理每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每月向支部委员会通报项目部综合指标完成情况。
二十二条 项目部工作的决策一经作出,党支部就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鼓动,带领团结广大职工群众,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五章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二十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由支委会确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选举支部委员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当选人所得赞成票应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选举有效。
、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出现较大意见分歧,一时又难以统一,除紧急情况下应根据少数眼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条件成熟再召集会议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请求上级裁决。
、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上级的指示,每个党员都必须贯彻执行,支部书记要负责检查,督促决议、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二、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会议至少 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由支部书记准备,每个议题都必须事先与项目部主要领导沟通,充分准备,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果有较大分歧,须反复讨论,统一思想,然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果思想仍未统一,无法作出决定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请求给予指示,最后按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执行。
、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
二十五条 党小组会议制度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只召开一次,根据施工生产任务和支部的安排,也可随时不定期召开,会议上党小组长主持,不设党小组的支部,党的生活由支部组织。
、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应根据支部的工作任务和组织生活要求,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由党小组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