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三)

|来源:新高考网
职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

、下列各种节育手术假,享受假期期间,工资照发(逢遇法定节日、公休假日不顺延):

()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享受假期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手术后周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取宫内节育器,享受当日假期天。

()人工流产或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享受假期天。

()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享受假期天。

()中期终止妊娠,享受假期天;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享受假期天。

  、职工婚、丧假:

()职工结婚享受婚假天;男方周岁以上、女方周岁以上,且双方都是初婚的可增加婚假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其爱人在外地,需前往爱人所在地结婚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享受有薪路程假,路费自理。

()职工供养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需前往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有薪路程假,路费自理。

()职工在探亲假期内办理婚、丧事的,除享受规定的探亲假外,其婚、丧假执行(一)、(二)项的规定。

、职工事假:

()职工请事假,按日扣发工资,未经批准无故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外地调入职工,来公司报到后,因报到手续不全等原因,需回原单位重新办理的时间,按事假处理,路费自理。

()职工因自伤、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而致伤、致病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按事假处理。

、职工请事假、旷工时,以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为基数,按日扣发工资。

、从外地调入的职工,应按规定日期报到。有随迁家属的,自报到之日起,可享受假期天。

、职工因病住院,医院认定确需护理的,其直系亲属是公司职工的,经单位同意,可前去护理。护理期间停发生产性津贴和奖金,工资照发。

、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认定确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护理,需借用在公司工作的亲属护理的,应签定借用协议。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按旷工处理: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的时间。

()假期已满,未按时回单位工作又无续假手续的缺勤时间。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工作时间在岗位或离岗喝酒及上班前酗酒,被停止其工作责令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职工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被责令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职工工作调动,未按规定报到的时间。

、职工一般不得改变假别,遇有特殊情况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女职工生育假

、女职工享受生育假的范围:

()计划内生育的;

()职工结婚后,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为无生育能力,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养不满周岁婴儿的。

、女职工休生育假的时间为:

怀孕满个月,从七个月起到婴儿满周岁止。婴儿满一周岁哺乳期满,逢七、八、九月高温季节可延长到九月底,延长期间视为休生育假。

、女职工休生育假时的工资待遇:

()女职工休生育假,一般可按以下办法支付生育假工资:全民、集体职工按本人工资的%支付;协议职工按本人工资的%支付。经批准的其它延长时间(最多个月),按本人工资的%支付。

()休生育假工资按比例计算的基数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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