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二)

|来源:新高考网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④.听取学生对膳食、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附:学生会纠察队的职责:

①.升旗仪式时检查各班穿校服、戴胸卡及纪律情况。

②.课间操时检查各班学生出操情况。

③.中午放学时协助学校值日教师维持学生放学秩序及饭堂的秩序。午休时维持校园纪律及检查各班的午休情况

④.下午八节巡视校园,维持课室及球场纪律,处理学生中出现的有关纪律问题。

⑤.维持全校性活动时的纪律,如校运会、全校性集会等会场纪律。

⑥.完成学生会所需做的临时性任务。

.体育部的职责:

①.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

②.协助学校体育科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及体育竞赛。

③.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④.组织、支持各级开展小型的体育竞赛。

附:学生会及班干部的工作要求

.干部要以“为同学着想、为同学多办事,当好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 为指导思想,时刻以干部的标准要求鞭策自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及时反省自己,增强学生干部的模范意识,务必使学生干部更有凝聚力、战斗力。

.学生会干部、纠察队员、各班班委必须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工作要搞好,学习纪律更要成为其他同学的表率。

.学生干部要学会公关系学,处理好自己与学校、与老师、与其他干部、与同学之间的关系。

.虚心听取老师与同学对学生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学习兄弟学校成功的管理经验,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

. 经常向学校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 每学期结束及每件大事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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