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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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症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二天才清理。
  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章员工考核.
  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章附则
  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三十三条本制度自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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