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管理制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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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管理制度

.所有案场销售人员离职必公司的时间期限执行,不得无故离职。若不遵守此规定,除公司规章制度外,且罚款元。

(二)业务管理

.每天:点之前业务员必须自觉向组长上交来人、来电登记表,业务日记、客户详细情况表必须在每天晚上小组业务会前完成(除特殊情况外),由组长签字,并上交于女专存档,专案做不定期检查,如有一项不登记或遗漏,罚元。若组长未及时在每天的业务员日记及b级卡上签字,每次罚元。

.业务员日记书写不规范,由组长指出罚元,并立即改正。

.每个来电必须做来电登记,若发现未做登记,罚元。

.业务日记、客户b级卡及业务员每天做的来人登记表内容必须一致,否则罚元。

.业务员在领取大订单时,必须有已购登记表,直接大订,要同时有来人登记表及已购登记表,若无登记,则该业绩不算,并罚元。

.接待客户严格按照轮排顺序,业务员坐销售桌,如屡次指出仍不改正,罚款元,并在此次轮排中被跳过。

.电话铃声响声以上无人接听,柜台上的业务员罚元/人。

.使用公司规范用语,客户来访或来电,在场业务员必须喊“客户到,欢迎参观”,“本公司某某客户电”等,否则罚元/次。

.在现场接待中,每次应询问客户“以前与哪位业务员联系过没有?”否则罚元/次。

.对客户态度冷淡或态度恶劣,违者罚款元/次。

.对首次来访客户,每个业务员必须进行整体的销讲(环境、产品篇),否则罚元/次。

.如业务员私自给客户折扣,违者罚整套业绩奖金,并酌情给予处分。

.业务员未通过柜台(叫柜台)私给客户房源,违者当月考评分扣分或罚半套业绩奖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另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

.业务员未按时完成专案经理合理任务时,罚元。

.业务员不经女专同意,随意翻看女专的资料,进入财务室,罚元。

.柜台销控应由专案执掌,特殊原因应指定组长执掌,如业务员随意翻看,违者罚元,并当月考评扣分。

.认真执行销售流程,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签约准确、无差错,违者罚分。

.客户交大订金或房款(包括首期款)时,必须由业务员带客户到财务室交款,否则罚元。

.业务员必须严于律己,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有问题多请教、多讨论,如遇特别事宜不得擅自作主,必须汇报上级主管,以便合理解决。违者罚元。

.每周案场考评不及格,凡影响考评的人员,罚元/人。

.业务员业绩有争议,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找组长、专案、总监协调。绝对禁止发生争吵,违者根据情节罚考评分—分,并酌情给予处分。

.恶意争抢客户,警告处分一次,严重者记过处分。

.案场所有员工不服从主管,口头警告一次,严重者警告处分一次。

.当月违反规章制度,罚款累计达次者,自动转为口头警告一次。

.不得私拿客户回扣,违者全额退还客户,罚款元并予以除名。

.业务员在销售中不得违背公司文件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泄露甲方及公司商业机密,违者罚款元/次,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处分或予以除名。

(三)附则:管理人员的责任

.如处罚评判有争议,只需行政女专或业务专案一方确定即可生效。

.若组长违反以上规定,则双倍处罚。

.若专案违反以上规定,则三倍处罚。

.处以罚款者请主动交至女专处,违者当月考评罚分。

.所有罚款自动充作案场经费,由全体人员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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