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店铺管理制度(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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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店铺管理制度

、员工对本部门的处罚行为有异议,可向上级公司部门申诉。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视情况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

、负有监督责任的主管人员疏于职守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要求其赔偿。

四、奖励制度

店面每月对售楼人员进行业绩及考勤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奖励有利结合。

、奖励

()销售人员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销售业绩突出;

()及时处理或完成销售当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无违反销售制度、准则情况下作出以上三种贡献者奖励。

、处罚

()在业务活动中,销售人员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者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底薪元至当月全部工资,由店面销售经理认可,上报公司当月扣除;

()迟到、早退者(规定工作时间)在分钟之内,按元/次扣除,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迟到、早退者,扣除当月底薪元;分钟以上视为矿工。

()旷工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除名并扣除当月工资;

()病假超过一个工作日内扣除当日工资,超过三日每天按2倍日工资扣除,病假月累计达到7个工作日以上则予以解聘;

()事假不超过1日则扣除当日工资,连续事假3日之内(超过一天)每天按2倍日工资扣除,连续超过3日每天按3倍日工资扣除,月累计达到5个工作日以上则予以解聘;

()蓄意争抢客户者,取消该单业绩;私下为客户更名、出租、转让等,除没收所得外,并辞退。

()因与他人或客户发生争执、争吵,而影响公司形象者,扣工资元/人次。严重者当场辞退。

()随意泄露公司内部资料、客户个人资料,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工资元/人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赔偿。

()水杯、书刊、资料乱放,乱扔纸张、杂物,客户离开后未及时整理桌椅、清理杂物者,扣工资元/人次。

()未使用电话统一用语和在售楼处及附近大声喧哗者,店面经理提出口头警告,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予以辞退。

()上班时间看电视(广告宣传片除外)、吃零食、睡觉、着装不符合要求者,项目经理提出口头警告,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予以辞退。

五、房源开发制度

、由公司指定各店面房源开发考核指标,各店面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业务员开发考核指标,业务员应努力完成。

、店面接待新房源应计入业务员个人指标。

、业务员外出开发房源应填写《销售日志》,于晚会时反馈店面经理处,并在落实自己所提交房源的真实可靠性后,填写《房源情况表》,存档。

、店面经理在汇总完信息后,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信息管理人员及时录入房源信息库。

、开发的房源的判定,以房源信息登记表为准。

、由店面经理或店面经理助理负责各类出售或出租《委托书》的保存和签定工作。并及时上报公司备案。

、带客户看房,店面须于客户签定《看房确认书》,同时客户交纳看房费。

、店面和店面销售人员应保障信息的真实、合法性

六、店面客户接待制度

、业务员之间应团结互助、互相学习,发扬团队精神,资源享,努力做好接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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