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财务监控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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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企业在赊销后对往来结算准确登记,认真核对,定期清理,使单位有更多的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积极主动地向欠款单位和个人催收。对账龄较长的欠款单位和个人发欠款确认书,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寄回。
  对应付、暂付款的有效管理,可使单位能够充分利用这部分暂时为企业所拥有的资金。灵活管理和运用这两种资金,

可使单位提升物流、资金流管理。公司采购原材料基本无现付现象,均合理利用对方单位给予的无息信用期,并由财务部门对每笔欠付金额、信用期、对方单位均进行准确纪录,到期准确还款,保持着良好的信誉。
  、费用支出方面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节约各项费用成本已成为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市场经济这个大潮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必须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管好用好资金,以便提高每一笔资金支出的使用效益。因此加强资金支出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该合资公司各项资金支出控制制度非常严格,不论资金支出用途、金额大小均需填制付款申请单,列明付款提议人名称、付款理由等情况,并必须由批准、财务负责、经理、审核、出纳、领款、报销制单各方负责人同时签字才能支付此笔款项,有一方不签字,将无法支出此笔现金,虽然手续繁琐,短时间内企业内外各方资金使用人无法理解,但这种严格的控制制度最大程度的控制了付款支出过程中的所可能发生的错误与舞弊,并且经过长时间的坚持实施,企业内外各方资金使用人也对此制度适应、并自觉遵守了。
  以上是该合资公司的主要内部控制体系,由于饲料行业的价格直接受国民日常所需要的禽蛋肉奶价格的影响,而目前我国处于通货紧缩期,禽蛋肉奶价格偏低因此我国饲料行业利润空间很小,大部分企业亏损、不景气。但该合资公司连创造成百上千万净利润,在饲料行业内一支独秀,我认为这与其设计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及日常行之有效的对内控制度的监控办法是密不可分的!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条规定:“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重障碍的,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进行特别清算的,依照本办法关于特别清算的规定办理。企业被依法责令关闭而解散,进行清算的,依照本办法关于特别清算的规定办理。”条规定:“企业审批机关批准特别清算之日或者企业被依法责令关闭之日,为特别清算开始之日。”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条款规定:“合营一方未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营

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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