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管理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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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条 宿舍内配备设施 (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十四条 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公司财产物品;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司内一切公设施
十五条 公司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在保安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并在门口会客室联络交谈,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及宿舍内。
十六条 公司住宿人员在休息时间内,禁止将其它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
十七条 为确保公司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公司人员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的人工湖及河边垂钓、捕鱼活动。
十八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总务组,由该组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十九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得依本公司员工手册 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权。
二十条 收费标准
一、住宿费
..凡属本公司员工
凡申请住公司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元;胜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元,但要听从楼长安排的工作(含水电费、房租费);费用支付于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交于财务,行政部凭收据安排住宿;临时住宿人员按每天元收费。
. 凡属培训人员
..外来培训人员如向公司申请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费元(含水电、房租费、餐费)。
..费用结算由我公司财务与所培训人员所在公司财务统一结算。
二、用餐费:
.早餐:公司提供供应商来公司,员工自费购买。
.双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员工在每周星期五下午四点前如在公司用餐须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周一至周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员工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每月的最后一天住宿员工需自觉把当月累计的餐费(每餐元标准)交至财务部。
三、维修费
.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
.如有物品是人为破坏,按维修发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行 政 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