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四) 更新时间:2024-01-08 11:00:35|来源:新高考网 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二十七条 文明单位发生重大问题或创建工作滑坡、停滞、无新的起色的,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通报批评,并撤消荣誉称号。 二十八条 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模范人物,是推动文明单位建活动的积极因素、骨干力量,其表彰命名与文明单位一并进行。 六章 附则 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某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解释。 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1 2 3 4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