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制度(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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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集中学习。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组织本单位人员集中学习教育一次,每次不少于个小时。每堂课后,安排一定的思考题,强化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深化课堂学习教育效果。
、开展多样性的学习教育活动。每集中一定时间开展?项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如经验介绍、巡回报告、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交流心得体会等,以活动为载体,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局党组(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将宣传教育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内容列入度工作计划,层层抓好落实,并纳入本单位终的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内,与奖励惩处、提拔任用、评先选优挂钩。
、计划制度。初要制定下发详细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计划,达到周有内容,月有计划,有目标。
、考试通报制度。每选择适当时机,按照度教育计划内容,对干部职工学习效果,进行一次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在全局通报,股级以上干部的考试成绩,载入廉政档案。
、参加廉政教育考勤制度。集体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学习教育活动,要严格考勤登记,对迟到、早退和无故不参加教育的要严肃处理,对缺课人员要组织补课。
、考核制度。每底,纪检监察部门对机关和工商所教育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是:检查学习笔记、参加教育人员的考勤登记、教育计划及落实情况、个人的心得体会、考试成绩、好的经验做法、撰写宣传稿件的数量、存在的主要问题。
、奖惩制度。把考核的结果纳入终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的范围内。完不成教育计划、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评比。
六章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主要是解决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存在的服务态度生冷硬顶、办事效率不高、“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消极腐败问题。通过“纠风”,不断提高工商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尽职尽责,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主要进行“四抓”:
一、抓责任制落实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
各市县局、各分局局长为行风廉政建设的一责任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分管的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科、所长实行“一职双责”,既要抓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也要对分管的科室和工商所的行风廉政建设负起一线领导责任。为保证责任到位,每初,由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局领导与各科室、所主要负责人,各科室、所主要负责人与一般工作人员,层层签定行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人人抓行风的领导体制。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
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内完不成行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在当地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达不到规定目标名次的,取消所在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的评先资格。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三)坚持常议常管
局党组每季度,各科室、所每月结合工作分析一次行风廉政建设形势,查摆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备上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