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工作管理规定(二)

|来源:新高考网
营销工作管理规定

、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状况,积极主动与用户及公司内有关部门进行资料、数据、文件等相关信息交流和沟通,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编制项目周期和计划表,根据周期和计划表进行项目实施和跟踪;

、 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iso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程序,组织合同评审,并对合同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工作,对给顾客提供的产品实行监控;

、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作方的技术、商务谈判,负责按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规定签订合同;

、 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生效后,主动代表用户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合同的执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和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合同;

、 项目负责人负责用户来函、来电的回复工作,负责用户的来人、来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去解决用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出的有关要求及为用户提供的资料、产品的催交、协调、管理工作;

、 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按合同中规定的预付款、进度款、货款、质保金等催收工作,并按销售分公司计划要求,完成好回款任务;

、 项目负责人对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解决,对难点问题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促进该项目全面顺利完成;

、 对重大项目成立项目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小组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项目组组长。

四、 工作联系单传递过程管理制度

、 销售分公司与其它部门的业务工作协调实行工作联系单制度;

、 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技术资料数据、生产周期、进度、采购价格等)需

同有关部门协调的,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理组织传递;

、 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用户要求,需同有关部门协调(如技术资料、数据修改、补充合同等事宜)由项目负责人或合同管理员负责组织传递;

、 在售后服务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所在部门对用户在开箱点件、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负责组织传递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 对用户提出的生产进度、配套情况、交货时间、产成品交付形式、产品发运等事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传递工作联系单,至综合管理部合同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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