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三) 更新时间:2024-01-15 04:42:07|来源:新高考网 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三)反馈和再公开。由党务工作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 十二条 党务公开的时限。常规性工作每月、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立即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五章 附则 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区卫生局党委 ××月×日,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1 2 3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