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工作规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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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根据监察工作的需要,在企业设立专兼职监察员。专兼职监察员,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聘任。
十条 党委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纪律情况实行监督。 十一条 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十二条 监察人员办理的监察事项与本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或因其它关系可能影响监察事项的公正处理,应当回避。 十三条 监察人员应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熟悉监察业务,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章 监察部门的职责 十四条 监察部门(含专兼职监察员,下同)对下列人员实施监察: 企业监察部门对以下人员实施监察:……..内部自行任免的中层及其以下的干部、职工。 十五条 监察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内部监察工作制度; (二)编制监察工作度计划和具体监察方案; (三)组织实施监察工作、拟写《监察报告》; (四)根据检查和调查结果,依法对监察对象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书》; (五)跟踪检查《监察建议书》或《监察决定书》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向企业决策机构报告; (六)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监察工作规章制度、度计划及度工作总结等材料; (七)组织监察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