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部(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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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部(仓库)管理制度 生产计划部(仓库)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佩带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工作车间或仓库, 违者罚款元。

、生产计划部根据销售计划较为准确下达采购计划,(包括内、中、外配套)并注明包装是否改动。如果因计划下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生产计划部采购计划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一天将处以元罚款。以此类推。

、根据销售公司出货、库存和车间设备生产能力、各种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到位情况下达生产指令(特殊情况除外),如因生产安排不合理造成销售缺货将给予每次元罚款。

、库存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并且挂上状态标示,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当事人每次给予元罚款,货物必须做到先进先出原则(特殊情况除外)否则给予当事人每次元罚款。

、仓库保管员必须凭生产指令和车间领料单才能将原辅材料、包装材料配套发出。发错一次将给予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仓库保管员违反验收规定, 每次处以元罚款,台账错误或未作记录者每次给予元罚款,发错货负责追回并按每件元罚款,对追不回的,当事人将按货物%赔偿。

、搬运工不在规定时间装卸货物, 每次处以每人元罚款,在搬运货物时,损坏货物处以每件元罚款,搬错运出处以每件元罚款。

、按照要求保持房内、外区域清洁, 违者当事人每次处以元罚款,“五防”管理不到位当事人每次处以元罚款。

、在日盘底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月报表送相关部门,迟报一天当事人罚款元,负责人罚款元,以此类推。

、非仓库人员未经保管员许可,进入仓库者每次处以元罚款。

、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元以上,按其金额的%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

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XX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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