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工作差错追究制度(二)

|来源:新高考网
县物价局工作差错追究制度

()工作差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十一条 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或提出申诉,复查和申诉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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