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学质量奖励办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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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依据,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名至倒数名每个位次奖励元;倒数名至倒数名每个位次奖励元;倒数名至顺数名每个位次奖励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元、元、元。(毕业班每学度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一、二名的代课教师不享受奖励。
、奖励原则:学校每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根据毕业班实际下达给各班升学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奖励办法:
()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元,该班班主任发给责任奖元。
()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元,该班班主任追加奖励元。
()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名至倒数名每个位次奖励元,位居全县倒数名至倒数名每个位次奖励元,位居全县倒数名至顺数名每个位次奖励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元。
()xx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学校仍然给体育教师及相应班级划定预算升学任务指标,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元,正式录取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元。
()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名(含名),每出现名奖相应代课教师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名(含名),每出现名奖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元。
三、学科竞赛奖
、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元,二等奖奖励元,一等奖奖励元。
、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元。
、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市三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元。
、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获得县优秀奖奖励元,县三等奖奖励元,二等奖奖励元,一等奖奖励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元,市三等奖奖励元,二等奖奖励元,一等奖奖励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