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生会勤工助学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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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委员须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凡迟到一次扣分(五分钟为标准),无故缺席一次扣分,请假需提前一天请假并上交假条,事假扣分,病假不扣分(发现装病扣分),开会必须带笔记本。
、 全体例会至少提前分钟到场,到场后需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或到处走动,按部门座位安排就坐。全体例会迟到者扣分(以通知时间为标准),事假、病假、缺席的处理同上。
、 每学期参加校学生会活动少于次者,扣分(整个学期学校活动少于次的,以次为标准);每学期校学生会活动从未参加者,自动递交辞呈;部门活动不参加者,一次扣三分,扣完为止(中途参加的只算半次参加)。
、 策划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迟交扣分,不交者扣分,发现抄袭、雷同策划扣分(抄袭部分达到%为标准、雷同部分达到%为标准)。
、 每学期考试挂科者,自动递交辞呈;受到学校处罚者,视情节扣-分或自动递交辞呈;受到校团委表彰的一次加-分,院系表彰除外。
、 优秀策划加分(由部长及副部裁决),批准实施的策划加分。凡参加过校学生会活动者,例如:表演、演讲、主持等,一次加-分,参赛获奖另加分,院系活动除外。
、 找到兼职并实施的,一次加-分。
、 我部实行百分制,每学期总结一次,分以下者(不含)自动递交辞呈,以下(不含)取消评优及竞选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