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
我们党走过的90多年光辉历程,是无数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使我们克服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不断站在历史发展的新高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加大,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民心民力进一步凝聚。
然而,在越来越严峻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中,部分“不想为、不会为、不能为”等责任懈怠现象滋生,对此,中央及时制订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营造更好的干事创业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责任的担负必须要有担当。没有对责任的担当,一旦失责就要追究。《问责条例》告诉党员干部的是要保持一种对权力的正确认识,要坚持对工作的担当,要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
亮出党员身份,亮出对责任的担当,这是党员干部对事业的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负责。要向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说“不”,要彰显党员的第一身份。“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既然是一名党员干部,就必须牢固树立责任使命意识,必须将责任抓在手中刻在心上,必须在责任履行上讲担当、讲党性、讲政治。
《问责条例》具有“鞭子”效应。事实上,权力与责任捆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更好推进工作的基础。工作必须要有问责的倒逼才能推进,问责则必须要有“鞭子”,“鞭子”要甩出去,打到板子上,打得有力。问责的“鞭子”就是要抽向那些“不谋事、不干事、不成事”的责任懈怠者,就是要倒逼权力清廉运行责任重负于肩,就是要使担当作为成为更多党员干部的“常态”意识和行为。
对问责要动真格,对问责要出实招。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回应人民群众的执切期待,《问责条例》的“鞭子”要打出担当作为。期待《问责条例》推动担当作为,期待担当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诚然,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在砥砺前行中,我们必然会遇到更多的“坎”,但是,我们相信,“责任”能够使权力更加清廉运行,能够使担当意识和行动更见效果,会让我们前行的脚步更加稳健,迈进的梦想更加触手可及。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主要内容:(目前,此次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具体内容尚未公布)
问责内容,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问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
处分方式,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失职失责行为有严重后果,且达到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政治基础等程度,那么就要追“三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