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新北京实施积分落户
1.请简要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
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提出,要推进以人的新型城镇化,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就业和工作的人员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型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对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北京实际,研究制定了《办法》。
2.请简要介绍一下政策制定的过程。
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住证和积分落户政策,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组织成立了积分落户政策起草小组,配合居住证立法工作,对北京建立实施积分落户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起草组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其他城市实施积分制度的经验做法,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起草形成了《办法》初稿。
在此基础上,起草组向市人大、市政协进行了专门汇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围绕资格条件、指标设置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专门听取了部分来京人员对政策制定的相关建议。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办法》制定和修改情况进行审议,并于12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起草组又对《办法》进行了认真修改。可以说,《办法》的制定出台凝聚了社会各方面的共识和智慧。
3.政策制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在政策制定中,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和要求,在保障居住证持有人普遍享有相关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基础上,制定了积分落户办法,坚持存量优先的原则,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二是统筹首都人口调控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总量控制、有序推进的原则,把握好积分落户政策与人口调控目标的有效衔接和平衡。三是突出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发展要求,系统设计指标体系,平衡好指标间分值匹配关系,发挥好政策导向,促进人口结构和布局调整。四是符合公开透明、公开公正的要求,统一申请条件、指标认定标准和审核管理程序,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在阳光下运行。
4.请介绍一下居住证与积分落户政策的关系。
答:持有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前提条件。积分落户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应该说较为宽松,面向大多数常住人口,持证人能够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十八条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是对该项条款的细化和落实。
5.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答:政策整体框架可以概括为“4+2+7”。即4个资格条件: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人参加积分的条件,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积分;2项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7项导向指标:包括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方面;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6.为什么将申请积分落户的年龄规定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答: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公众对年龄资格条件的意见较为集中。将申请人年龄条件规定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既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也扩大了可以参加积分落户申请的人群范围,更加符合政策制定的初衷。
7.为什么要求申请人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
答:这是四个资格条件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体现了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对缴纳社保年限的要求不超过5年,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在缴纳社保年限的规定上较大城市要高一些。同时这一规定也参考了其他特大城市的做法。
8.设置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项基础指标是什么考虑?
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居住证暂行条例》对特大城市建立积分落户政策主要指标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设置了“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项基础指标,以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年限为计分标准。这两项指标设置体现了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的政策定位,通过突出就业、居住的基础性作用,来体现通过劳动积累在京申请落户的重要性。
9.设置教育背景指标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教育背景是体现申请人知识结构和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在分值赋予上,总体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以博士积37分为例,一个人高中毕业后,想要拿到博士学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假设这10年他没有上学而是在北京工作,那么大约可积35分(居住按租房计算);在此基础上,适当予以加分,使其积分高于同年龄段直接参加工作申请人的积分。
10.设置职住区域指标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这符合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促进城区与郊区协调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引导优化人口布局。目前,城六区面积占全市平原面积的22%,但聚集了全市60%的常住人口和72%的就业人口,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到2020年北京城六区常住人口要比下降15个百分点,因此为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对其中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到郊区就业和落户给予加分鼓励。
11.设置创新创业指标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人力资源与城市发展需要相匹配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北京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中心,对相关领域的人员需求较高,所以政策设置了创新创业指标,对在科技、文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创业和创业中介服务人员,分别予以加分,来保障城市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要。
12.设置纳税指标是否意味着鼓励“有钱人”落户?
答:纳税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人对城市发展的贡献,但在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中纳税指标分值比重有限,是否能够落户取决于申请人的综合积分排名情况。此外,还将对有涉税违法行为的申请人予以减分。
13.为什么设置年龄加分指标?
答:设置年龄指标,对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予以加分,这主要是出于缓解人口老龄化进程、优化人口年龄结构的考虑。2011年,本市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底,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18万人,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14.2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23.6%和15.9%,已远远超过衡量老龄化社会的国际标准(60岁以上占10%,65岁以上占7%),在全国排名居前,户籍人口平均年龄达到43.4岁。
14.设置荣誉表彰指标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北京作为首都,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本市积分落户政策突出了首善之区的导向作用,在依法加强城市管理,促进城市道德文明水平提升方面进行了考虑。比如设置荣誉表彰指标,大力弘扬*,考虑到劳动模范是为首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坚力量,道德模范和见义勇为者是时代精神的标杆、高尚道德的榜样,对其予以加分鼓励,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树立良好风尚。
15.积分指标的赋分原则是什么?
答:积分分值是对申请人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情况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道德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我们主要根据不同指标的获取难度和重要性来赋予相应分值和权重,并注重平衡好指标间的分值匹配关系。其中最主要还是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个基础指标的分值赋予,其他指标加分或减分基本均与就业和居住分值相匹配。
以一个40岁的申请人为例,假设他大学本科毕业22岁就来到北京工作,工作10年以后在北京买了房,这样他的合法稳定就业积分是54分,合法稳定住所积分是13分,教育背景积分是15分,还有20分的年龄加分,总积分是102分。如果他的职住区域从城六区搬往郊区,年均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或者从事创新创业工作,那么还能获得最少3分、最多38分的加分。
16.如何申请办理积分落户?
答:针对后续操作实施,市有关部门还将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指标的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由申请人单位向所在行政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统一申报。利用信息化办理渠道,实行网上办理,方便申报。每年将确定一个时段集中申请一次,当年申请未达到落户分值、第二年继续申报的,申请人只需选择更新发生变动的信息,未发生变动的信息保持原有得分不变。
17.如何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答:单位统一申报完成后,市有关部门将建立联动审核工作机制,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分部门逐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汇总至人力社保部门,通过积分落户信息系统计算出申请人综合得分。
18.落户分值如何确定?
答: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因此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划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每年的申请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可能会有所不同。
19.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家庭成员的户籍迁移如何办理?
答: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20.如何确保政策实施的公平公正?
答:政策的操作实施将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制度化的规定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防止社会担心的腐败、权力寻租问题。一是建立公示制度,在保护申请人隐私的前提下,对达到落户分值要求人员的具体积分情况将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严格审核程序,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将通过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和多个市级部门信息化联动审核、交互校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是统一申请条件和指标认定标准,坚持公开透明,规范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政策实施公平公正。
21.请介绍一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根据公众意见对政策作了哪些修改完善?
答:12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非常关注、踊跃建言,110家境内外媒体进行了报道,我们也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收到了有效意见7658条。大家对政策修改完善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建议,我们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全面汇总、逐条梳理和研究吸纳,使政策设计更加符合实际。主要修改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整了申请人的年龄。政策原规定需不超过45周岁,现根据公众建议调整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参加积分。
二是调整完善了教育背景指标设置。政策此前规定只有全日制学历才能获得教育背景的积分,主要是由于非全日制学历就学期间仍在工作,可以缴纳社保和购房、租房,相应的就业、居住分已经得到了体现。根据公众意见,考虑到就业期间继续学习的行为值得鼓励,现修改为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但为避免重复计算,教育背景积分与就学期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年限积分不累加。同时,删除了对获得多个学位的加分。
三是按照正向鼓励的原则,删除了部分减分项。考虑到积分落户是一项人口服务管理政策,要以正面引导为主,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许多建言人也对部分减分指标提出了调整建议,我们吸纳公众意见,删除了部分减分指标,如疏解行业就业、迁入城六区居住和就业、企业信用记录等方面,使政策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