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夜间噪音扰民时间规定及投诉电话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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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10时至次日6时。此时间内如果施工单位产生了噪音,可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一旦《条例》正式实施,要看清楚上哪个部门投诉。按照《条例》规定,商业经营、社会生活中人为产生的噪声以及机动车车辆噪声污染,归公安机关负责。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噪声、建筑和市政施工以及一些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噪声的管理;交通行政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城市铁道交通等噪声管理。

根据国家标准,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白天为55分贝,夜晚为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白天为60分贝,夜晚为50分贝;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白天为70分贝,夜晚为55分贝。对环境噪声超过标准的,市民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

工业企业噪声污染

投诉电话 12369

建筑工地及生活噪声污染

投诉电话 12319

交通噪声污染

投诉电话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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