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夜间噪音扰民时间规定及投诉电话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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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音量才算是噪音?如果生活中遭遇噪音困扰,我们又该怎样处理呢?采访时,市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至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

生活中,如果市民遭遇噪音困扰,首先,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公司反映,让物业公司出面协调解决,因为相关法规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也可以自行拨打12369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受访时,该负责人还表示,一个城市的文明与风气,仅仅依靠相关部门的管理还是远远不够的,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更主要还需要依靠大家的共同配合和参与。

噪音扰民归公安机关管辖,你可以拨打110报警,警察会处理。

噪声很大违反《噪声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罚款与拘留。

根据《噪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噪声法》对噪音扰民行为并没有提出声响一定要达到多少分贝才构成噪音扰民的必要条件。

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

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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