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公益比赛活动

|来源:新高考网

为使我校师生进一步了解“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促进优秀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创作交流,加强警民沟通,我校拟配合福建设公安厅交警总队厦门高速公路支队组织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作品公益比赛,进一步传播文明交通理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作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是全面反映交通管理工作中呈现出的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和谐景象,或者展现广大社会群众遵守法规、推进和谐交通建设的感人瞬间,也可以是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性和警示性教育,要求主题明确,形象生动,角度新颖,富有冲击力、震撼力和感染力。

二、参赛作品类别:

1.平面作品:海报(招贴画)、漫画等平面公益广告。内容包括交警队伍形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文明交通礼仪倡导和事故案例展示,单幅或成套(不超过6张)均可。报送时制成A4规格彩色样张(一式两份)。附JPG格式文件及PSD分层格式文件光盘,成套作品应编号。

2.音频作品:广播小品、温馨提示等音频公益广告;作品格式采用WAV编码标准,音频只包含作品内容,时长不超过30秒。以文件光盘形式报送。

3.视频作品:视频公益广告、微电影、卡通动漫以及舞蹈、小品、相声、地方曲艺等作品。视频公益广告可以采用人物实拍(抠像)、卡通、视觉特效等形式制作,公益广告时长规格为15秒、30秒或60秒;微电影可单独成片也可系列成剧,具有完整故事情节,单片时长不超过5分钟;卡通动漫要求多集、系列动漫、动画片(不少于3集),有故事情节和主体人物形象,故事主线围绕交通安全话题展开,内容健康向上,人物感情饱满,镜头画面丰富生动,每集不超过20分钟。舞蹈、小品、相声、地方曲艺等文艺作品以视频方式报送,时长不超过30分钟。以文件光盘形式报送。

4.文学文艺作品:包括剧本、小说(含微小说)。报送时需电子档和纸质版。

三、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要紧扣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

2.作品内容需要积极正面,传递正能量。要求作品为原创,严禁抄袭、盗版。

3.报送作品时请注明作品简介,创作人信息,包括学院、班级、姓名、联系方式等。

活动期间,高速交警支队将组织交通安全宣讲团到我校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师生可选择体验高速公路交警的警营生活;有意参赛的师生以“交通安全志愿者”的身份,向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报名,将体验厦门交警高速交警的日常工作,包括路面巡逻,查纠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和欣赏国内外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作品等。

四、参赛进程安排:

(一)参赛作品征集阶段

1.时间:5月22日-6月22日

2.征集方式:

(1)网上投稿:校青协邮箱地址xqnzyzxh2007@163.com;

(2)当面投稿:校团委办公室406校青协值班处;

(3)联系人:吴同学13159222859

3.活动宣传推广方式:

活动推广,官方微博微信推送,张贴活动海报。

(二)活动评选阶段

1.时间:7月上旬

2.评选方式:

(1)评选方式:由主办单位和参赛单位各选派2名评委,对作品按照不同类别分部打分;

(2)每个类别作品按总得分情况各评选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三)颁奖阶段

1.时间:7月中旬

2.地点:厦门高速交警支队

3.内容:颁发奖状、奖金。

平面作品、文学文艺作品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

音频作品视频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1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500元。

视频作品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1200元;三等奖1名,奖金800元。

奖金由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提供。

获奖作品将代表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参加全国、福建省的作品评选,若有获奖,一并发给公安部、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颁发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获奖证明。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采访。

五、参赛作品处置权

所有征集作品不退稿,凡入选和获奖作品,主办方将推荐代表厦门参加全国、福建省的作品评选,可用于各类公益活动及其他非营利性用途,不另支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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