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总结
为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教育稳定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下文是新高考网小编搜集整理的关于小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和乡、学区会议精神,结合《白碌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白学字【2016】24号文件)工作安排,特制定我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查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安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为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教育稳定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四、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主要措施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围绕“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周”、“消防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制定详细方案,并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在全系统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经费、时限、预案五落实,建设好事故隐患台帐。
2.深化专项整治。根据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学校校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监管。同时要结合季节特点,做好预防传染病、防汛、防溺水、防雷等工作。
(三)加强学校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的违法行为。
2.加强学校安全制度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交通、预防师生侵害、校舍、食品卫生、集体活动等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安全常规日查活动,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学校安全的重要部位、环节的日常监控和源头监管,落实门卫制度,实行警校共建。健全完善考核体系,依据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对学校本年度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3.建立安全经费保障机制,促使学校加大安全资金投入。
(四)加强学校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自救素质。
2.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
以开展深入学习创优争先活动为契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管理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力度。
2.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思想建设。要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安全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努力促进校园平安和谐。
3.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其政治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加强组织协调,正确处理其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针对教育行业和学校自身的人员密集,绝大部分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较弱等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增强采取措施的力度,坚决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借助社会媒体,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充分调动教职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