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统计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推动省、市、县扶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的深入贯彻落实,结合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全面系统、深入持续和扎实有效的督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查任务
着眼于实现全县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当年整村脱贫,两年巩固提高,三年进入小康”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以下重点开展督查:
1.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县委关于推进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实现当年整村脱贫的实施意见及16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完成时限、检查验收等方面贯彻落实情况;
3.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年度重点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危旧房改造、环境整治、村社道路建设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实效;
4.各级领导干部、双联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重点乡镇帮扶工作总队长开展精准帮扶情况。
二、督查方式及重点工作安排
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蹲点调研、明察暗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强化督导,传递压力,激发基层工作活力和创造力。
1.县扶贫攻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督促联系贫困村的县直和省市属驻肃部门单位,对照联系村发展需求清单,每季度上报帮扶工作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推进计划,每半年对联系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小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自查。
2.6月底至7月上旬,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安排督查组,结合全县重点工作综合督查,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促进双联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推进5个村当年整村脱贫采取的主要措施逐一开展现场督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炼典型,向县委常委会上报专题督查报告。同时,由县委组织部协同县委农办,对“穗选计划”、“墩苗计划”、“育苗工程”中下派到乡镇、贫困村担任帮扶工作总队长或队员工作开展情况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情况进行同步检查,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专题报告。
3.7月中旬,县扶贫攻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细化分解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意见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建立落实台帐,适时掌握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提出阶段性推进意见。
4.7月中旬,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16个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听取精准扶贫本土化措施衔接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确保方案制定的各项措施精准落地。
5.7月下旬到8月初,组织安排督查组,由县级领导带队,赴8个乡镇对贯彻落实省、市、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主要工作是否围绕扶贫攻坚部署、主要资源是否围绕扶贫攻坚配置、主要力量是否围绕扶贫攻坚聚集。每个督查组在对乡镇面上督查的基础上,选取1-2个贫困村,安排3-4天时间,以解剖麻雀的方式进行蹲点督查调研,逐级抽查检查各乡镇、双联单位及驻村帮扶工作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到位情况,深入了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谋划安排、组织实施、工作推进和进展成效,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工作落实。
6.8月上旬,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问题台帐,抓好跟踪督办落实,对乡镇提请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对存在的一些普遍性问题跟进调研,提出完善的对策建议。
7.8月中旬,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力量对县直各责任单位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和“1+16”配套文件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8.9月份,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结合搞好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督查活动,坚持把精准扶贫作为提高基层党建能力和衡量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内容,引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扶贫攻坚上来。
9.10月上旬,由县委工作落实年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县统计局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收集群众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
10.11月,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委农办(扶贫办),对照8月份督查发现的问题,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贫困村开展蹲点督查调研,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鼓劲加油、督促纠偏、推动落实。
11.12月下旬,由县审计局、县委农办(扶贫办)牵头,结合全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审计,对各乡镇扶贫攻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重点审计,督促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12.12月底,由县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县委双联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农办(扶贫办、双联办)组织实施,对照《关于县乡村精准扶贫实绩的考核办法》和《关于全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实施办法》,对8个乡镇和5个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全面督查考核。
13.一季度,由县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牵头,配合搞好省、市精准扶贫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召开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会议,总结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全县精准扶贫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突出督查重点。督查要抓主抓重,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实现当年整村脱贫的实施意见及16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的落实,注重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注重把握政策、吃透精神,注重准备充分、做足功课,注重组织协调、创新方式。
2.坚持问题导向。督查要着眼于解决影响工作落实的难点和制约发展的瓶颈,深入基层、直达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查明事由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对实地督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向相关乡镇和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解决。
3.用好督查成果。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人和事,责成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督查结束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报告。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用好工作通报和年度考核等平台作用,注重督导引领和激励鞭策,确保县委、县政府既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