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攻坚实施方案

|来源:新高考网

教育扶贫攻坚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5〕1号)精神,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对赣南苏区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村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步脱贫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为主要工作措施,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目标任务

从起,把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保障贫困村孩子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到2020年,力争所有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贫困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学段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学生都能上学。到,实现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着力构建覆盖全市所有贫困家庭的扶智脱贫工作机制,促进贫困家庭早日脱贫过上小康生活。到2018年,让有接受职业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获得职业学历教育,确保贫困家庭稳步脱贫。

三、政策措施

(一)倾斜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

1.优化调整贫困村学校布局规划。以加快发展贫困村学前教育为目标,切实做好学前教育规划。根据贫困村的自然环境、适龄人口分布等情况,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优先支持贫困村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村小增设附属幼儿班,支持贫困村都建有一所普惠性、低收费幼儿园。以提高贫困村义务教育水平为目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规划。按照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贫困村学校布局调整,合理规划设置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或设置必要的农村教学点,优先支持新建贫困村学校。

2.改善贫困村学校基础设施条件。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时,优先安排改善贫困村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到2020年,力争使贫困村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优先加强对贫困村学校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工作指导,确保贫困村学校全面实现硬件、软件同步提升。加快贫困村学校食堂建设,促进罗霄山片区县(市、区)加快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贫困村孩子的营养状况。加快贫困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贫困村学校高速宽带接入。

3.加强贫困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支持鼓励教师到贫困村从教。对在11个罗霄山片区县的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优先支持贫困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加快解决贫困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和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有在贫困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优先。加大贫困村教师补充力度,解决贫困村教师数量不足问题。通过选派优秀教师到贫困村学校支教、走教等形式,重点解决贫困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缺乏问题。全面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到贫困村任教。

(二)加大贫困生资助力度

4.学前教育阶段。对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应助尽助。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前儿童,酌情减免保教费。

5.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元。在11个罗霄山片区县(市、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为贫困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

6.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采取上级资金补助加地方配套的方式,对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应助尽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市、区)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

7.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就读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在实现贫困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应助尽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面。

8.高等教育阶段。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优先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6000元。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确保所有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大学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

9.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三)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

10.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特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实现就业脱贫。落实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从起,市县两级财政列入预算,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实施贫困家庭子女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

11.扩大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机会。争取省教育厅继续单独面向赣州市定向培养大学生政策,根据实际调整定向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扩大贫困地区群众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12.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依托职业院校、县(市、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务农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制定本地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教育、扶贫移民、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农粮、卫生、水利、规划、建设、林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加大对教育精准扶贫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以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教育精准扶贫的职责,在政策项目资金方面优先安排支持贫困村发展。县级财政要安排并及时拨付贫困村学校建设资金、贫困学生资助金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补贴等,为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提供资金保障。

(三)建立信息台账。各地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台账、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全市范围内的每一个贫困村、每一所学校、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村、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依托“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平台,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五)强化监测考核。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市政府年终考核各县(市、区)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依据,并由教育部门实施季度督查、年度监测、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靖安县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靖发[2015]8号)精神,提高教育精准扶贫能力,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问题,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我县“两转三争大竞赛、同步决战小康”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机遇,创新扶贫机制,优化扶贫资源,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定人定向的原则,对全县贫困家庭学生构建到户、到人精准的扶贫工作体系,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截止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教育扶持526人,从入幼儿园全程追踪到大学毕业(含研究生毕业),按奖、贷、助、减、补等政策给予多元资助。实行减免学费、补生活费和培训费等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到2020年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为我县同步全面建设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

在实施好已出台的资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资助资金来源渠道,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凡建档立卡困难户子女就读各级各类学校,可不经评审直接享受对应的学生资助政策,且资助分类等级以就高为原则,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每人每年8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2、实施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教科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提供生活补助。

3、实施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其中:

⑴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⑵实施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制度。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录取省内院校每人500元、录取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帮助解决高校新生入学路费。

⑶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制度。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帮助解决大学第一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

4、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其中:

⑴实施中职国家免学费制度。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按照每生每年85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⑵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制度。对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5、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度。对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新生和高校在读的学生,提供每年8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在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每年12000元额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办学条件

通过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计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初中工程、高中资源扩充等教育项目,筹集建设资金2000万元,优先支持9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全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1、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计划。2014?2018年,全县改薄计划已将9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全部列入了实施范围。通过几年项目实施,将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需要。

2、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重建和抗震加固,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

3、实施高中资源扩充工程。支持高中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校舍、运动场等设施以及添置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逐步解决高中资源不足问题。

4、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支持农村初中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食堂、宿舍、运动场等附属设施,改善初中学校办学条件。

(三)实施农村劳动者技能提高计划

依托靖安职中把阳光培训和农民工培训摆在突出位置,以提高升学率和就业率为目标,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自愿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进行培训。同时,利用学校寒暑假开展短期劳动技能培训。

(四)实施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帮扶计划

认真做好回乡就业的农村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要开展“一对一”帮扶,在各类就业招聘洽谈活动中给予重点推荐,确保其顺利就业。

(五)探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是当前和今后推进扶贫工作的重点。我局将通过省“心连心”资助平台,构建社会各界与困难学生之间的直接助学模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实现社会助学精准扶贫。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生资助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把精准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组织,做到校长亲自抓,确保精准扶贫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提高扶贫投入水平。县教育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国家专项支持,加大对贫困村的教育经费投入。统筹现在的教育工程和项目,适当调整教育投入方向,在总体规划内向贫困村适当倾斜。把落实扶贫开发政策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效衔接起来,资源整合,形成合力,着力提高教育扶贫富民、资助惠民能力。

(三)提升教育队伍素质。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缓解农村教师资源的不足。加强对贫困村教师的培训,通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岗教师计划、国培计划、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秀教师交流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贫困村教师队伍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全面提高贫困村学校校长和教师的教育能力和专业水平,逐步扩大全县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津补贴规模和提高补助标准。

(四)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平台。通过收集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信息,建立到户、到学生的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平台,从幼儿园开始全程追踪到大学毕业(含研究生毕业),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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