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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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消费者权益日不少单位都会组织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17机关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2017机关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1

根据市放心消费创建指挥部和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开展好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会氛围。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3月15日,参加由市工商局主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和

市消协承办,由多部门联合参加的在圣翔经贸广场举办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三、活动办法和活动主题

由局领导韩伟和分管领导鲁骏及盐政法制科(盐政执法大队)全体同志参加现场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知识和辨别真假食盐知识宣传,并邀请市电台、电视台记者到场对我局参加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围绕本届“消费和节俭”主题,以“‘消费和节俭’中注重消除碘缺乏危害”为导向,向群众宣传科学补碘知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活动准备和活动时间

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安排及邀请记者。负责碘盐宣传材料、品种盐、真假食盐、宣传材料准备和活动现场照片采集及其他资料收集。负责多品种营养盐宣传展示图板准备。负责车辆运输,将参加活动人员和各种宣传材料安全运送到位。共同负责现场咨询活动中宣传材料的发放、碘盐样品的检测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9点―16?30

五、活动要求

(一)活动中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实效。

(二)活动中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照片资料的采集,用以备查。

(三)各相关人员需做好准备工作,准时参加和认真搞好本次活动。

2017机关单位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五、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六、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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