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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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园)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教学工作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四篇

一、预案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火灾、疫情、中毒、爆炸、危险品污染或泄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动、邪教、打架斗殴、偷盗等。

4、校园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给我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学校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带来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超出本部门有效处理能力,需要本校(园)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校(园)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1、“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班主任、政教处、学校(园)三级预警,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三级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3、“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发事件防范水平。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校(园)一级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突发事件的分类及启动标准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

1、灾害突发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实习、实验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启动标准。

1、学校(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突发事件:抢劫、重大伤害、聚众斗殴、特大火灾、重大盗窃、投毒、黑恶势力在校园滋事、非法组织在校园活动、甲类传染病、罕见自然灾害以及大规模师生参与的非组织政治活动,校园有公安部门通缉的持枪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学校(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突发事件:校园欺凌和暴力、斗殴、轻微伤害、抢夺、校外人员入校盗窃、传播反动信息、发生交通事故或实习、实验致伤事故、发生公共卫生事故、自然灾害以及有我校(园)师生参与的非组织政治活动等。

3、突发事件不构成以上危害程度,降为三级标准,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一)指挥系统。

分三级设置突发事件指挥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即自动生成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视突发事件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职能范围内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处置。一级突发事件由校(园)党支部书记担任总指挥,校(园)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二级突发事件由校(园)党支部副书记任总指挥,成员由政教处主任、突发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组成;三级或三级以下事故由政教处主任在突发事件源系统内依照工作职责处置。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力争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根据突发事件状态,统一部署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处置预案的部门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和突发事件源单位经常保持联系,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本职能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突发事件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学校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突发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公布于众,接受监督。

五、维护学校稳定

(一)信息通报。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学校主管部门通报有关信息。通报信息要确认突发事件应对与恢复工作中潜在的各种问题。

(二)思想教育。由学校(园)党支部、团支部参与,负责宣传和学生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消除学生恐慌心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处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混乱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持。对于遭受损失的学生,通过社会捐助、学校救济、同学互助等形式给予支持和救助。

六、搞好综合保障重特大突发事件事件发生后,学校(园)要协调有关部门,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1、后勤集团要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

2、校医务室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医疗救治工作。

3、校医务室针对疫情级别安排隔离、消毒工作。

4、学校(园)设立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

5、德育处要具备快速反应能力,事发后,迅速到达现场。

6、学校(园)要组建志愿者队伍,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

7、学校(园)要做好接受社会捐赠的有关工作。

七、重大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源单位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突发事件情况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在12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突发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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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根据公安河东分局内保科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止各种突发事件和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应对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1、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德育主任

组员:全校教职员工

财产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出纳组员:班主任老师

综合治理安全小组

组长:会计组员:男教师

教学安全小组

组长:教导主任组员:全校教师

2、工作职责

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汇报和请求援助,同时向河东区教育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报告。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内犯罪分子持刀行凶事件应急预案。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集结优势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凶。

1、获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员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防止事态扩大。

3、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4、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5、尽快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6、救护受伤学生和其他伤员。

7、实施事件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8、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即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校园内发现可疑人物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园内发现形迹可疑,四处游荡,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场人员都应当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领导报告。

2、学校保安人员和领导指派人员要立即对此人进行询问,同时把他的行动限制在局部区域内。

3、若此人自述进入校园的目的明显缺乏可信度,无人证、物证可以证明,甚至说话前后矛盾,蛮不讲理,保安人员应当将其带入办公室进行进一步盘问。

4、若有证据表明此人是危险人物或犯罪嫌疑人,应立即打110报警由警,由警方带走作进一步调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盘问时夺路逃跑,单位人员应当将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报告,同时,学校应当做好此人再一次闯入校园作案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

6、在整个过程中,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7、学校应把事件情况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要在第一时间向值班干部和领导报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气味可疑,不是本单位的物品,也从无看到过此种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为何会摆放在学校某处。

2、发现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员,都不应当试图打开或随意摆弄它,要禁止在周围呗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发动机动车辆等。

3、学校应当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判断是不是危险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险物品,应立即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若可疑邮包和物品被警方确定为危险物品,学校应立即在其周围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应立即撤离,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5、学校应当配合警方组织人员在校园其它区域搜寻检查,确定在校园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学校配合警方开展各项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

发现学校饮用水污染,要紧急对水源进行有效隔离,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毒者进行救治。

(五)校园爆炸事件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迅速疏散师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六)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全力组织师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领导小组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同时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七)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办法。

学校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卫生部门和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者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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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台风、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破坏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校长任组长。

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涛

副组长:左加峰张永波

成员:崔久团牟清华杜山苏磊杨钰王均霞

代世超王仕平张春传王万文刘复利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人员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邻近发生火灾,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扑灭,可能危及重点部位,应立即直接拨“119”报警。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五)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化工厂、液化气厂等,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六)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不法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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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落实此项工作,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办公室成立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

第一分队:分管领导,z担任分队长。队员、立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二分队:分管领导,z担任分队长。队员、凌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三分队:分管领导,z担任分队长。队员、鸿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四分队:分管领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z担任分队长。队员:电教室全体成员

第五分队:分管领导,实验室z担任分队长。队员: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全体成员

第六分队:分管领导,宿舍楼z担任分队长。队员:全体寝室管理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负责全面安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总务处检查学校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楼梯,由第一应急分队长负责;凌志楼楼梯,由第二应急分队长负责;鸿志楼楼梯,由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各班教室前后门不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楼梯畅通。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上课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4、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保证楼梯畅通,各层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成立现场指挥部,初步拟定应急处置方案、措施。

2、指挥部发出紧急集合信号,通电正常情况下用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环整个校园鸣锣示警。

3、听到警报各安全应急疏散小分队紧急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现场指挥,稳定事件现场人员的情绪。班中上课的教师尽快组织教室里的学生按照指定的顺序撤离教室,做到不慌张,不拥挤,不叫喊。

4、紧急疏散时楼梯分配: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疏散顺序: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

5、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集结点,体育组全体教师组织所有撤出学生迅速在操场集合,集合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列。

四、其它事项

1、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3、加强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预案由桃源县昌文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