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来源:新高考网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今我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件(人大建议件,政协提案件)。其中,思路类的%,项目资金类件,占办理总数的 %;解释说明类的件,占办理总数的%。今建议、提案办理有下列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理任务重。今建议、提案的办理总数比上大幅增加,办理总量列省直办理单位之首。二是办理的要求高。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对办好今的建议、提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办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三是办理的难度大。我厅今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要资金要项目的多,而且大部分都在规划或者计划外,解决的难度大;再就是要求撤消收费站的多,还有一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到体制和政策调整问题,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从上述情况看,今承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复率是没有问题,但要完成满意率和见面率,由于数量多、难度大,确实比较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按期如质办好今的建议提案,我们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要求和历来的做法,拟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请厅领导审定。

一、办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承办单位和处室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文件精神,从讲政治、讲法制的高度,按“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省公路局、厅规划办、计划处、财务处等承办量任务较重的单位和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的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负责,抓紧办好。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总的要求是:认识要再深化,领导要再加强,方法要再创造,质量要再提高;力争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达到“两个提高”(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和“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的目标。

二、办理的主要方法

(一)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我们在所有建议、提案中选择了一些政策性较强、事关交通全局、通过努力可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请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党组集体办理件:

()、号建议《建议尽快出台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号提案《解决农村村级公路建设问题的提案》

、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件:

李 安 厅 长: 号提案《请求增补湘西州县际公路计划》

陈明宪 副厅长:号建议《关于请求建设吉首至凤凰高等级公路的建议》

詹新华 副厅长:号建议《关于解决因重点工程建设失地少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的建议》

杜 翔 副厅长:号建议《关于请求对芷江收费站实施搬迁的建议》

邹和平 副厅长:号建议《修改湖南省实施<公路法> 办法,确保公路两侧用地》

吴亚中 总 工:号提案《涟水流域生态和城市发展用水水源建设及涟水复航》

汤新建 组 长:号提案《关于加强公路修筑中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李德旗 局 长:号提案《完善立法,优化环境,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单位、处室分类办理

今有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单位和处室有:规划办件,公路局件,计划处件、县乡办件、财务处件、航务局件、高管局件,基建处件、法规处件。各单位、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要求在月日以前全部办结送厅办。厅办在月日以前完成整个办理工作,并写出办理情况总结,分别报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

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对思路类的建议提案要认真研究,把代表和委员提出的一些好的构想充实到全省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去;对项目类的建议提案要深入论证,把代表委员所提出的关系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列入到计划中去。对资金类的建议提案要多方想办法,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取得实效;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向代表委员解释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

根据省上的要求,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要达到%。各承办单位、处室要走出去、请进来,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要利用下基层工作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约请代表委员来长、委托市州交通局与代表委员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的见面率。

(四)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

大量建议、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办理的形式进行办理,并在月日前全部办理完毕。除此以外,各承办单位要选择若干件建议、提案,采取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办理。实地调查主要是选择能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到代表委员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后再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力争满意率达到%。

(五)组织代表委员视察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宣传交通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交通工作的更大支持,根据省人大联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拟于今上半组织一次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视察重点是高速公路工程和县乡公路建设工程。具体视察方案另行上报。

三、确保办理任务完成和办理质量提高的主要措施

(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办理情况实行微机管理。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继续发扬以往好的作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理方式。特别是对代表和委员表示不满意或附带有建议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建立再次办理档案。

(三)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各单位和部门领导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从交办之日开始,厅办每半个月对办理情况督办一次,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务必在月日之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办理任务,将经过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的“答复”件送交厅办(同时报送A盘)。

厅 办 公 室

二○○五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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