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意见(二)

|来源:新高考网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蔬菜加工。充分发挥我市茄果类、根茎类蔬菜生产的区域特色优势,重点培育榆次区福大有限公司、太谷新太实业有限公司、太谷县喜林六味酱菜有限公司、祁县华祁食品有限公司、平遥同康芦笋有限公司等企业,大力发展速冻菜、脱水菜及设施蔬菜深加工,提高蔬菜产品高品质处理能力,扩大蔬菜加工企业市场占有率。到,全市蔬菜加工量达到万吨,销售收入达到亿元。
.果品加工。发挥我市核桃、红枣的生产优势,重点培育威特食品有限公司、左权麻田顺康天然农产品有限公司、太谷兴谷枣业有限公司、强隆农产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促进产品出口,提高市场占有率及产品知名度,到,核桃实际加工量达到万吨,枣类加工量达到万吨,销售收入达到亿元。同时要加大核桃、红枣枣的保鲜贮藏能力。水果发展要充分发挥我市贮藏、加工的优势,重点培育祁县跃华果业有限公司、祁县麒麟果业有限公司、平遥县龙浪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到全市水果贮藏、加工量达到万吨,销售收入达到亿元。
.小杂粮加工。近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小杂粮正向着主食化和方便化迈进。要适应人民群众膳食结构的变化和市场消费需求,重点扶持榆次德御农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顺新马杂粮有限公司、晋荞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提高加工转化的科技含量,提升转化率和副产品利用率。到,全市小杂粮加工量达到万吨,销售收入达到亿元。
三、工作重点
.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推动龙头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以项目建设为着力点,抓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新建、技改和扩建,提升企业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开发新项目,充实项目库,为企业发展提供项目支持和服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资源型企业特别是已退出煤炭领域的企业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对资源型企业转产中的项目选择、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等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协调解决好立项、用地和环评等实际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市外、境外大型企业通过独资、参股等形式来我市投资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
.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新经营体制机制,调整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重点引导现有的加工龙头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加快推进企业资本社会化、管理专业化和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化,提升现代化生产与管理的水平。要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企业,采取控股、参股、兼并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组建现代企业集团,实现规模扩张。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办法,积极引进人才,提升企业家素质。组织龙头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定期培训,更新经营理念,提升管理水平,打造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龙头企业管理团队。
.加快科技创新,提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支持农产品加工重点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合组建科研和新产品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科技研发推广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通过农科教、产学研的协作,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需求,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关键加工技术研究攻关,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污染、低能耗、符合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要求的优势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利用好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发展科技型龙头企业及其项目,搞好新产品开发。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科技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技术、高新技术培训。“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的实施要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有计划地组织龙头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产品展示展销会或参加省内外农业高新技术博览会,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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