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整改措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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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抵押登记人的法律业务水平较低,政策理解不一,同一项业务在不同分局、不同部门的处理结果不同,不按法律规定办理登记业务,在法律规定之外设置额外负担,建议国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物权法认真学习,清理过期规章制度和内部规定。”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责任。收集土地抵押登记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编印《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业务工作手册》,督促相关土地登记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钻研业务,加强学习,提高土地登记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在近期组织市局地籍处、登记中心和各分局的相关土地登记人员开展土地抵押登记业务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对《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进行讲课释义,进一步提高相关土地登记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积极开展调研,主动联系相关单位服务土地抵押登记。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统一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操作细则,尽量减少自由裁量权。四是下放事权,提高工作效率。在土地登记发证事权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事权,涉及锡山、惠山、滨湖、新区范围内经营性用地的抵押登记,由事前审查调整为事后备案。五是加强对各分局土地抵押登记工作的事后备案管理。再次明确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不得存在指定评估、强制评估、搭车收费等行为,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设置额外条件。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工作的分局,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三、全面落实整改
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任务对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围绕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我们将认真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积极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在工作中,加强国土系统思想和作风与效能建设,争取在底社会评议机关中取得好成绩。
、切实加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科学管理国土资源”活动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运用最新理论成果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大规模学习培训活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国土资源干部和人才队伍。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好国土资源管理等重大专题调研,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执行力,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
、推进和谐创建。以创建促进工作,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开展争创“团结、廉洁、开拓、高效”好班子、“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开展“文明行业(机关)”、“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青文明号”等为载体的和谐创建活动,培养素质好、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国土资源队伍。深化和谐“窗口”建设活动,以争创全国青文明号等和谐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土地登记发证中心、信访接待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三个窗口为重点,不断完善规范窗口服务制度,加强礼仪素质教育,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探索明查暗访机制,不断提高窗口部门的服务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