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坍塌专项整治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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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坍塌专项整治方案

.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基础满足承载力要求,架体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模板工程在安装模板、绑扎钢筋、浇筑混凝土、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二)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防坍塌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经过有关人员审批及签名确认,施工现场按照专项方案具体要求严格实施;并应制定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

.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深基坑和超高超大模板工程还需按要求组织方案论证和审查。

.施工单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模板作业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木材料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工作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临时建筑搭设应安全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风、防洪、防暴雨和防泥石流等措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

八、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现场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XX月日至月日)。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并针对存在问题制订相应整治措施和方案;监督小组负责对监管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逐一登记建档,跟踪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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