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日常请假条

|来源:新高考网

学生日常请假假条

一、学生请假流程
1.个人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理由、目的地、返校时间、并注明请假期间的安全问题由本人负责;
2.正常学习期间,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者,请班主任、教学副院长依次签署意见;请假一周以上者,还需要经过教务处审批,并报学院学生科备案。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请班主任、院党总支副书记依次签署意见,并报学院学生科备案。
二、请假注意事项
1.学生返校后要逐级销假;
2.由于请假造成的误课、缺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3.未经请假,擅自外出或逾期不归者,按《××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三、根据校学字[××××]第××号文件《××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
1.旷课10学时以下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旷课11~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3.旷课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旷课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5.旷课41~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旷课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7.旷课、缺勤时数均以一学期累计计算。
请假人姓名 系 别 班 级
请假理由



详细目的地 目的地联系电话
出 发 时间 返校时间 请 假 天 数
个人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由于请假造成的误课、缺考、安全事故等一系列责任由本人负责承担。 本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班主任
意 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学生科
意 见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教学院
长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总 支
副书记
意 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 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销假时间 销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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