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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色销毁”伪劣食品药品

近日,芮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在县城街头开展了一次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现场,该局执法人员向过往居民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并宣讲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相关知识。

该局还在县城垃圾处理场采取碾压填埋绿色环保方式,销毁了以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没收的过期食品、三无食品860公斤,过期药品326盒,过期化妆品183瓶。活动使广大消费者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净化和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加强城乡居民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张和平深入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调研

3月28日,长治市副市长张和平深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详细了解机关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情况,并就如何加大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长治市副市长张和平在听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后,对该局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希望大家继续凝心聚力做实做细各项安全工作,推动长治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

长治市副市长张和平强调,要创优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主动列出清单,确保责任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要严格履职,确保“两个”安全。持续加大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力度,扎实做好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指导检查、药检所建设、山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要廉洁从政,树立良好形象。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进日常监管、案件处罚等信息公开,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重点

一、夯实基础,落实两项责任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汇编、印发食品销售环节监管涉及到的分散在各部门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使基层人员明确监管依据;二是修订出台食品经营(销售)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和许可审查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全省销售许可工作;三是研究制定食品销售环节快速检测筛查工作指导意见、散装白酒监管意见,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工作;四是研究全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类分级、食品销售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的相关细则与指导意见,确保工作开展有序,标准明确。

(二)完善监管系统。一是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动态监管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与总局许可数据库完全对接,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完善重点企业电子化监管档案,指导有条件的市县及时录入相关监管数据,探索建立信用评定机制;三是初步对重点销售企业进行风险分类,确定监管等级和检查频次,试点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一是细化食品销售日常监督管理检查要点表,使日常监管有依据;二是强化风险排查防控,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风险品种和项目清单,深入摸排食品销售环节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完善监管措施,推动企业落实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等食品经营规范,督促企业全面履行法定义务;三是督促批发市场及入场销售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推动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源头管理水平;四是督促小摊贩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管理能力,指导有条件的市县对小摊贩进行集中规范管理,保障合法合规经营;五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督促仓储物流、大型销售企业强化冷链物流全链条的预防控制措施;六是着力实施现场检查。实施以现场检查为主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异地交叉检查、联合检查和体系检查等手段,强化责任网格化、检查表格化、管理痕迹化、监管信息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督促企业销售经营持续合规。

二、补齐短板,治理突出问题

(一)开展专项治理。一是以农村市场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所销售食品的来源及标签等为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农村食品整治;二是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与农业部门沟通与协调,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治理;三是重点整治。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识标签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推进畜禽水产品和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农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大菱鲆、乌鳢、鳜鱼等重点品种上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问题,强化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整治),加强经营环节含“瘦肉精”牛、羊肉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销售整治,对无证经营、售卖来源不明、“三无食品”(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签标识进口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监督抽检不合格、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运输、储存、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秩序和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

(二)规范网络食品销售。一是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培训指导。举办全省食品销售监管培训班,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进行专题解读,全面深入学习《办法》,认真落实有关要求。二是理清网络食品销售运作方式。对辖区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销售者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网络销售者档案。三是开始对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开展备案工作。探索机器换人思路,实践“以网管网”的监管理念,对备案流程与要点进行完善。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经营备案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四是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持证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约谈平台管理者、食品销售者,重点督查其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建立网络食品经营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现场核查把关,禁止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入网经营。重点检查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公示的许可证标示地址是否为真实地址,是否存在借用、编造、伪造许可证等,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原则,依法查处违法者并追查问题源头,不能让问题食品从网络上一销了之。

(三)建设快检室。一是在全省组织建设10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明确快检室建设标准,建立快检实验室管理制度;二是统一制定蔬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快检方法和操作规范,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跟踪培训,提高快检操作能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发挥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优势,提升技术监督效能,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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