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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黄冈市区(指城区,下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目标,以“大稳定,小调整;市区一体,统筹协调;就近划片,免试入学”为基本原则,以“公平、透明、规范、惠民”为导向,提升市民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推进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工作机制
市、区教育局联合成立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实施。市区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建立招生平台、统一资格审查、统一划分片区、统一录取注册。
三、小学招生
(一)入学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1)具有黄冈市区户籍;
(2)户籍不在黄冈市区但在黄冈市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
(3)父母一方或适龄儿童持有黄冈市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湖北省居住证》)。
(二)片区划分:根据市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合理划片,分配入学。
1、在黄冈市区有居住房产并已入住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划片入学。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1)黄冈市区户籍但无居住房产或有居住房产未入住;
(2)在市区定居并持有黄冈市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湖北省居住证》);
3、驻黄部队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以及市议军会确定的重点对象、黄冈市区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三)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2017年6月6-30日,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221.235.188.60:52061/hzweb/),填报相关信息。逾期未填报者,将不能按“就近”原则入学。
2、资格审查。2017年7月4日至7月28日,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等资料,到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原黄州中学内),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具体送审资料如下:
(1)黄冈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送审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或疫苗卡等。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局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发文之日以前有效)。
(2)非黄冈市区户籍但其父母在市区有合法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送审资料同(1)。
(3)在市区无合法居住房产但在市区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需送审本人及其父母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疫苗卡及黄冈市区公安部门发放的《湖北省居住证》。没有办理《湖北省居住证》的,需提供其父母一方在黄冈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发文之日以前已连续办理一年以上有效)。
3、招生录取。
(1)公办小学录取。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根据适龄儿童信息资料审核结果,按入学原则将其分配到相应片区学校。
(2)民办小学录取。按“自愿报名、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原则录取。适龄儿童如需就读,其父母须在“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填报就读志愿(限报一所)。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学生直接录取就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则以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
4、录取告知。8月28日,新生可登录“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录取名单在录取学校内张榜公布。新生于8月28-29日到录取学校领取《小学入学通知书》。
四、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均可。
(1)具有黄冈市区户籍;
(2)户籍不在黄冈市区但在黄冈市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
(3)父母一方或适龄少年儿童持有黄冈市区公安机关发放有效期内的《湖北省居住证》)。
(二)片区划分:与小学片区划分原则相同。
(三)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2017年6月2-16日,由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登录“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http://221.235.188.60:52061/hzweb/),填报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1)市区小学毕业生,于2017年6月20-30日,由入学少年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到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原黄州中学内),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2)符合市区初中入学条件的非市区小学毕业生,于8月1-9日持相关资料到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现场登记、审查。具体要求与小学入学送审资料相同(无需医学出生证明和疫苗卡)。
3、招生录取。
(1)民办初中录取。按照“自愿报名、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提前录取。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及招生办法须报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市区小学毕业生可在“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221.235.188.60:52061/hzweb/)填报就读志愿(限报一所学校)。如果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则部分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部分采取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录取。综合素质考察的形式有自我介绍、特长展示和现场考察等。特长展示可以现场展示也可以自带视频媒介(U盘、光盘或视频播放器)。现场考察的主要内容有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英语、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生命安全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等所学学科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考察实行现场亮分,择优录取。
(2)公办初中录取。根据学生信息资料审核结果,按招生原则将其分配到相应片区学校。其中黄州区思源实验学校部分学位面向市区本校片区外电脑派位招生。
4、录取告知。8月28日,新生可登录“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同时,录取名单在录取学校内张榜公布。新生于8月28-29日到毕业学校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
五、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专班,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加强宣传、咨询和指导,确保招生入学各环节有序衔接;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相关学校和负责人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公开学校招生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服务电话:8351909,8671109。
2、做好宣传引导。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媒体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片区、报名方式、招生流程等信息,做到家喻户晓;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微信、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黄冈教育信息网》(http://www.hg.e21.cn/)、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hgjyjwx)等媒体上公布。
3、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学生,不得违规收费,不得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少年儿童就读;严禁组织招生考试,严禁提前预录新生,严禁非跨区域(县市)流动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市区就读。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要从讲政治、守纪律和履职尽责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对失职、违规、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其领导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