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文)出台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时期广西将开展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租房券”、销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券”试点,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同城置换、调剂保障性住房机制。
目录
前言 …………………………………………………………………1第一章“十二五”发展回顾………………………………………1
第一节取得成效 ……………………………………………1
第二节存在问题……………………………………………9
第二章 “十三五”发展环境………………………………………9
第一节发展机遇……………………………………………9
第二节 面临挑战……………………………………………10
第三章“十三五”发展总体要求…………………………………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11
第二节基本原则……………………………………………11
第三节 发展目标……………………………………………12
第四章“十三五”重点任务及重大工程…………………………15
第一节 规划建设管理………………………………………15
第二节城市建设管理………………………………………19
第三节 村镇建设管理………………………………………27
第四节住房建设管理………………………………………28
第五节 工程建设管理………………………………………32
第六节行政效能建设………………………………………39
第七节 项目投资估算………………………………………42
第五章“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6
第一节 强化规划组织实施…………………………………46
第二节提高人才队伍素质…………………………………47
第三节增强资金筹措能力………………………………… 47
第四节加强规划监测评估…………………………………48
附件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
发展主要成效(详细版)…………………………………………48
前 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和自治区“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做好各项规划任务的分解、细化和相互衔接,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列入自治区部门专项规划,主要阐明了“十三五”时期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战略重点、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描绘了未来五年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指导和引领未来五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回顾
第一节 取得成效
“十二五”时期,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强化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着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501.8亿元,占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5.7%;全区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实现税收1959.88亿元,占全区地税总收入的49.72%;两项指标均为“十一五”时期的2.85倍,较好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十二五”时期,全区住房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全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提速,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117.65万套(户),累计基本建成64.5万套,提前一年超额30.72%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投资1148.24亿元,是“十一五”时期完成总量的5.38倍,解决了350多万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面从8%提高到20%,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群众实现了“住有所居”。
二、以人的城镇化扎实推进,城镇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城镇体系逐步完善,“四群四带”城镇空间格局初步形成,城镇空间结构不断优化。二是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中心城市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核心力量和引擎,城市规模不断扩展,城镇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三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质量不断提升。加紧重大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县城总体规划编制水平显著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面不断扩大。对世界自然遗产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管护加强,桂林、环江实现了全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零”的突破。四是突出城乡特色发展,人口和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能力增强。注重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强调“显山露水”,一批具有民族特色、风貌特色的城镇不断涌现。着力抓小城镇建设,城镇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启动实施大县城战略,有效推动农业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十二五”期末,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06%,比“十一五”期末提高了6.95个百分点。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全区市政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市政建设规模日渐增大,对拉动投资增长的稳定支撑作用明显。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市道路建设步伐加快,城市供水、供气和水质检测及燃气监管能力增强,受益保障面越来越广。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日益提高,南宁市率先实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加快推进,成功举办了七届广西园林园艺博览会,成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城市形象的一个重要品牌。南宁市列入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并获得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一批市县获得“国家园林县城” “广西园林城市”称号。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建设有序推进,较好地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
四、村镇建设步伐加大,乡村人居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是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加快乡土特色示范建设,城乡特色发展实现新跨越。共实施了六期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实现了城乡风貌改造由外立面改造为主,向综合整治村屯继而向特色名镇名村建设最终向“美丽乡村”建设提质转型的目标。10月,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成功转型升级为乡土特色建设示范工程,建设了一批彰显“乡土、乡情、乡愁”的村落民居。二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得到较大提升。一批特色名镇名村列入中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以及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数量大幅增加,古镇古村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三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居住条件大幅改善。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9.85万户,消除茅草树皮房2.45万户,解决了400多万农村贫困群众的安全住房需求,乡镇、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断提高。开展三期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基本缓解了困扰各级政府和群众的村寨火灾频发问题,有效遏制了乡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积极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重点突出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和屯内道路硬化建设,推进绿色村屯创建,初步建立了由“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及农村就近就地处理三个层级构成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乡镇、村屯生活垃圾处理率明显提高。
五、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绿色建筑发展持续推动,建筑节能减排进一步增效
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逐步增多,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生产能力逐步增强,提前完成国家下达“限粘” “禁实”的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南宁五象新区获批为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全区节能建筑效果明显,已形成持续的建筑节能减排能力,较好地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进建设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科技工作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完善,建设科技成果数量和质量均有较大提高,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不断扩大,多项技术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科学技术计划、科学研究与开发计划和建设科技示范,较好地为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六、房地产行业整体运行平稳,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翻倍扩大,房地产业对拉动投资、促进经济增长效果明显。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下,全区住房品质不断提升,住房供应结构趋于合理,商品房消费趋于理性,房地产投资、销售、均价三大指标均保持增长,市场总体平稳。所建小区、社区绿地和娱乐休闲空间逐渐增加,公共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提高到37.72平方米。全区物业服务管理日趋规范,物业服务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有一批住宅小区荣获全国、自治区城市物业管理示范称号,为构建和谐社区、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住房公积金运行稳定良好,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全区住房公积金归集量超过住房公积金制度建制20年来的归集总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逐步放宽,异地贷款业务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进一步加大, 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提高至73.33%,有效地解决了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问题,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系列管理制度,健全了住房公积金监管机制,资金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八、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建筑和工程勘察设计两大行业的发展进一步壮大
“十二五”期间,积极落实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着力构建完善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编制了多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定额和标准设计图集,并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区建筑业总产值、增加值均大幅提升,增速加快。建筑行业高资质企业不断增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综合竞争实力日渐增强,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巩固,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建筑市场监管能力增强,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序。已建成全区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建立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大力推广应用高强钢筋,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获得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数量不断创历史新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制度,突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全区勘察设计行业规模持续扩大,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全区具备甲级资质企业、拥有专利、专有技术、中高级职称人员及注册人员数量日益增多,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得到推广运用,工程总承包业务持续上升,行业总体技术实力明显增强。积极推进与香港地区建设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揭开桂港建筑业合作的新篇章。
九、“一服务两公开”有效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升级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改变过去各部门“自建、自用和自成体系”的建设模式,初步建成了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业务监管信息和办公平台,实现资源融合与信息共享以及跨系统的业务协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创造性地提出了“双百授权,审管分离,阳光操作,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形成了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从过去的单纯进行行政审批转变为行政审批与提供服务并举,加快了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立法进程步伐加快,住房城乡建设法规体系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逐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逐步完善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1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 标 | 单位 | 2010年 | 规划目标 | 实际完成 |
一、城镇化 | ||||
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40.11 | 50 | 47.06 |
二、住房保障 | ||||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开工套数)【五年累计数】 | 万套(户) | 【90】 | 【117.65】 | |
三、城市建设 | ||||
全区城市(县城)用水普及率 | % | 90.1 | 95.05 | |
全区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 | % | 76.13 | 89.1 | |
全区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67.24 | 97.56 | |
全区城市(县城)人均道路面积 | 平方米 | 12.83 | 15.32 | |
全区城市(县城)燃气普及率 | % | 84.04 | 88.8 | |
全区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31.06 | 34.66 | |
全区城市(县城)建成区绿地率 | % | 26.78 | 30.35 | |
全区城市(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 | 8.43 | 10.39 | |
四、村镇建设 | ||||
全区村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建制镇/乡集镇/村庄) | 平方米 | 26.4 /28.48/25.18 | 27.28/29.94/28.11 | |
全区村镇人均道路面积(建制镇/乡集镇) | 平方米 | 11.39/10.45 | 12.14/11.44 | |
全区村镇用水普及率(建制镇/乡集镇/村庄) | % | 89.86 /87.66/43.67 | 88.35 /84.58/54.42 | |
全区村镇污水处理率(建制镇/乡集镇) | % | 0.44/0.01 | 16.33/3.71 | |
全区村镇污水处理厂个数(建制镇/乡集镇) | 个 | 10/1 | 137/ 3 | |
全区村镇污水处理能力(建制镇/乡集镇) | 万立方米/日 | 0.446/0.035 | 34/0.28 | |
全区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制镇/乡集镇/村庄) | % | 1.09/0.29/0.19 | 0.43/4.47 /7.5 | |
全区村镇燃气普及率(建制镇/乡集镇/村庄) | % | 68.76/56.61/23.07 | 71/58.15/31.87 | |
全区村镇绿化覆盖率(建制镇/乡集镇) | % | 8.44 /10.51 | 9.86/10.39 | |
农村危房改造【五年累计数】 | 万户 | 19.14 | 【109.85】 | |
五、房地产业 | ||||
房地产开发投资【五年累计数】 | 亿元 | 【3553.5】 | 【8417.62】 | |
商品住房竣工面积 | 万平米 | 1342.87 | 1310.52 | |
商品住房销售面积 | 万平米 | 2607.15 | 3181.51 | |
商品房销售均价 | 元/平方米 | 3562 | 4960 | |
六、住房公积金 | ||||
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 | 亿元 | 688.09 | 1138 | 1788.04 |
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 | 亿元 | 314.684 | 564 | 844.08 |
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 ||||
建筑节能节约标准煤能力【五年累计】 | 万吨 | 【220】 | 【435】 | |
新增绿色建筑面积【五年累计】 | 万平米 | 【1000】 | 【1466】 | |
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面积【五年累计】 | 万平米 | 【4054】 | ||
新型墙体材料年产量 | 亿块标砖 | 140.73 | 180 | 222.35 |
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比重 | % | 50 | 60 | 66 |
八、建筑业与工程建设 | ||||
建筑业总产值【五年累计】 | 亿元 | 【4040.27】 | 【11272.34】 | |
建筑业增加值【五年累计】 | 亿元 | 【5530.28】 | ||
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 | % | 6.8 | 7.7 | |
大型建筑业企业数量(100亿元/50亿元) | 家 | / | / | 5/13 |
特、一级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比重 | % | 65.29 | ||
九、勘察设计咨询业 | ||||
勘察设计咨询营业总收入(期末) | 亿元 | 53.54 | 104.25 | |
营业收入超5亿元大型勘察设计单位 | 家 | 1 | ||
全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 | 家 | 57 | 74 |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虽然取得较大成绩和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规划的“龙头”地位和作用不够突出,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有待提升,规划的动态维护有待加强。尤其村级规划管理机构和机制不健全,乡村规划编制仍显滞后,覆盖率低,村镇产业整体水平不高,新形势、新条件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发展需求,市政行业法规体系及建设标准不完善,重建设轻管理,建设资金缺口大和运营补贴不足,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建成后管理跟不上。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推进有难度,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薄弱,后期管理不规范,分配入住率低,新市民的住房保障需要加快解决。梯度住房消费观念尚未建立,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压力较大。基层的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有待强化,建设质量与安全有待提高,建筑施工的传统建造模式难以持续。推动建设科技创新缺乏内在动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公众的参与度不够,工作推广与执行力不足,行业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懂城镇、会管理”的人才队伍有待加强培养和提升素质。
第二章 “十三五”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机遇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历史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主要矛盾是结构性问题、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在新的形势下,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即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这对广西而言,既是巨大的挑战,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更是给全区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城镇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带来了重大历史机遇。随着广西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和进一步优化“两区一带”区域发展总体布局以及高铁时代的到来,同时在全区新一轮、更广泛地对外开放合作以及国民收入稳步提高和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各项事业持续深入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推进,城市工作进入更高层次的发展时期,住房需求的数量、品质和多样性不断上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将逐渐成为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战场之一。
第二节 面临挑战
当前,全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还面临不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全区城镇化水平与全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结构趋同、职能雷同现象突出。在规划上,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延续性不够,规划执行和监督乏力,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城市规划设计未能很好地突出民族地域和人文风貌特色。在建设上,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配制尚未建立,城镇基础设施短板依然明显,城乡存在较大差距,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任务艰巨,乡村建设仍很薄弱,特别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亟待完善和提升;环境污染、交通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日渐凸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待加强;住房供需矛盾依然存在,房地产市场调控难度加大,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高;建筑施工的传统建造方式需要变革。在管理上,城乡规划管理理念、方式和能力滞后于社会发展需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需要创新转型,有所大突破。
在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下,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将面临新形势、承担新角色,既要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承担更大的责任,又要为推动新型城镇化、“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承担更多的任务。
第三章 “十三五”发展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和广西“三大定位”“四大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三区统筹”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为主线,以建设宜居城市、幸福乡村为目标,强化建设科技引领作用,着力转变城镇和乡村发展方式,着力优化城镇和乡村空间布局,着力完善城镇和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着力营造绿色宜居环境,着力塑造八桂特色风貌,着力提升城镇和乡村治理水平,构建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新秩序,为广西营造“三大生态”和实现“两个建成”的宏伟目标作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三五”时期,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人,把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最现实的需求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一切以安全为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坚持尊重规律、协调发展。顺应城市、乡镇发展规律,以城乡规划为引领,全面开放包容,强化共建共享,传承发扬文化,构建城乡一体化统筹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城乡建设发展的可持续性。
??坚持改革创新、特色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打造新引擎,激发新动能,培育增长点,推动转型升级,提升建设品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突出发展本土特色,做好山水文章,延续历史文脉和民族传统,塑造八桂城乡独特风貌。
??坚持绿色生态、低碳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倡导环保、节约、节能理念,按照集约高效的建设方式、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进城乡建设发展,实现城乡建设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融合,形成山清、水秀、天蓝的人居生态环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