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严重违反党纪留党察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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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西城区政府网站2日消息,近日,经西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对4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进行了处理,西城区委通报了处理情况:

华远集团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任志强同志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和其他公开场合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错误言论,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决定给予任志强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组织教职工赴国外考察交流期间,组织公款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定给予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院长阮秉刚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院副院长陈卫、祁建新、孟欣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西城区疾控中心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决定给予该中心党委书记赵玲玲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刘淑岭同志行政记过处分,副主任兼纪委书记秦京宁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助理李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西城区环保局副局长邓焕哲同志、办公室会计苏文成同志在“低谷电补贴”发放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致使补贴款被该局干部王某(另案处理)恶意套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决定给予邓焕哲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文成同志行政记过处分。

任志强简历

任志强(1951年3月8日-),籍贯山东莱州,地产商。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北京市商业银行监事、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自1993年起改组成立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创建“华远”品牌,在房地产界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2011年4月,被免去华远集团董事长一职。

11月24日,任志强通过微博发表声明,宣布正式退休。

2月28日,任志强微博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关闭。

4月,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北京西城区委给予任志强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任志强究竟违反了什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六条又明确规定,对于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三种行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拥有3700多万微博粉丝的任志强经常通过网络、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在公开场合发表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与中央唱反调,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违背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比如,对于“八荣八耻”说“一条都不符合现代的价值”;对于“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这一教育了几代人的信仰,他说被这口号骗了几十年;对于社会公认的英雄说“雷锋是一剂麻醉剂”;对于我国国体、政体在公开场合扬言“把我们面前的墙推到”。特别是2月19日*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后,任志强在当晚连续发表“人民政府啥时候改党政府了?花的是党费吗?”“彻底的分为对立的两个阵营了?当所有的媒体有了姓,并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时,人民被抛弃到被遗忘的角落了!”等言论,公然把党和人民对立。

任志强严重违反党纪留党察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