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新高考网

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2016〕26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综〔2016〕137号)和《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武政文〔2016〕287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16〕10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的一流工作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放管服”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股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强化内部协调、上下协作、左右协同,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要在本领域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简政放权的有效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股室“放、管、服”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市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作为股室和股室人员年度考核和绩效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职能和工作作风转变。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培育、发现先进典型,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重点改革项目的解读宣传,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扩大我局深化改革的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坚持问题导向、基层导向和需求导向,进一步下放(委托)含金量高、由乡镇管理更方便有效、有利于激发创业创新活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推进扩权强镇改革,做好事权下放工作;进一步精简投资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责任股室:营林股(种苗站)、林政股、森防站,防火办、资源站、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二)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做好上级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对2011?承接上级取消、下放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接不住”、“运行不畅”等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一些作为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当前已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出修订的意见建议。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责任股室:营林股(种苗站)、林政股、森防站,防火办、资源站、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衔接,完善清单的内容和形式,统筹推进两单融合。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责任股室:营林股(种苗站)、林政股、森防站,防火办、资源站、林工股、绿化办、计财股、林业执法大队、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四)调整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细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梳理公布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明确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事项,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清单管理。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责任股室:营林股(种苗站)、林政股、森防站,防火办、资源站、林工股、绿化办、计财股、林业执法大队、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

(五)清理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全面清理减少相关证照的年检,加大力度取消与证照申领和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对于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证照所需的年检类事项,能取消的予以取消,或者将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需保留年检的,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对必要性进行充分评估论证;要简化优化年检服务,延长年检周期,尽量减少一年一检的情况,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责任股室:营林股(种苗站)、林政股、林工股、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

(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参照省、市、县梳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以及审查工作细则,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材料标准,推行编码管理,实现全省同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同标准审批”,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公平公正。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责任股室:营林股(种苗站)、林政股、森防站,防火办、资源站、计财股、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七)继续深化投资领域改革。结合上级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工作部署,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持续深化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改革。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严格落实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推动项目审批各环节信息全流程联网共享。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增效。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责任股室:林政股、资源站、计财股、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八)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单位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

牵头股室:林政股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营林股(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资源站、林工股、绿化办、计财股、林业执法大队、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九)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不能一下子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

牵头股室:林政股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营林股(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资源站、林工股、绿化办、计财股、林业执法大队、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全面公布县、乡两级各类清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股室:人秘股

责任股室:行政审批股、营林股(种苗站)、林政股、森防站、防火办、资源站,林工股、绿化办、计财股、林业执法大队、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十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市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大力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加快部门存量证照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的普遍使用;抓紧制定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推进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和并联审批,加大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力度,复制、推广成熟的经验模式。全面实施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红顶中介”。继续深化“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落实“马上就办”,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

牵头股室:行政审批股

责任股室:营林股(种苗站)、林政股、森防站,防火办、资源站、绿化办、计财股、各乡(镇)林业工作站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最新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剖析材料【汇总】

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报告三篇

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放管服改革存在的问题最新

最新放管服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最新放管服改革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