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感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强调了扫黑除恶的意义和作用也明确了扫黑除恶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下面是党员干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感言,请参考。
1、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差,表明了*整治、铲除涉黑涉恶势力的决心与信心。我们将按照*的统一部署,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结合今年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积极作用,为基层村(居)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2、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只能进攻向前、决不能停顿松懈。我们将保持一往无前的战斗姿态,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决克服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绝不减弱、节奏绝不放缓。
3、纪检监察人员要立足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责任担当:要提高思想认识,聚焦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加强协作,与区纪委、监察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要善于运用问责“利剑”,力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4、作为政法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宪法为活动准则,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司法行政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要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着力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管控以及矛盾纠纷调处,努力打造“人民满意司法所”。
5、要加强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健全法官惩戒制度、建立新型办案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等,《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今后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6、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部,要认真落实本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找准服务集美区“五大发展”着力点、认真履行检察职责。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做到能力过硬。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让履职更专业、更人文、更高效。要立足本职,抓规范讲落实、抓改革讲效率、抓细节讲实效。
7、要以*为指导,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实现依法治国,构筑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防线。特别是要深入学“枫桥经验”,加大力度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更好地防范社会风险。
8、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警,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发展、司法改革的成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以此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法治思维开拓新视野,拥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9、没有一种初心,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高尚;没有一种使命,比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更伟大。郭书记讲话中多次提到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我们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0、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11、我们将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上出实招,坚持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
12、从中央层面就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专门指示,为从根本上扫除黑恶势力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内涵丰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我们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将坚持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上下一盘棋,标本兼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3、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充分认识执法办案面临的新挑战,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调整力量,健全机制,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14、在如今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下,作为一名司法辅助人员应积极履职,配合检察官办理好每一个案件。遵守各项检察纪律,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