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一表彰通知怎么写

|来源:新高考网

【篇1】

各党支部:

近年来,我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经研究,拟于“七一”前夕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中共正式党员。

二、基本条件

表彰的优秀学生党员必须是学习的标兵、各项活动的骨干、遵守校规校纪的模范,同时做到“四讲四有”:

1.讲政治、有信念,政治合格。坚守对党忠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模范遵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经常、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学院的各项决定、决议。

2.讲规矩、有纪律,纪律合格。牢记入党誓词,严守“四个服从”,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校规校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服从组织分配,发扬应院精神,关心和支持校、院工作,积极参与校、院的各项活动,圆满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3.讲道德、有品行,品德合格。自觉把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作为人生的必修课,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乐于奉献、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勇于舍弃“小我”成就“大我”,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4.讲奉献、有作为,发挥作用合格。坚持带头干,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勇于开拓,在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当标兵、作示范,切实完成好党组织赋予的使命,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表彰名额及推选办法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2名,其中教职工党员2名,学生党员10名。各学生党支部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条件,充分酝酿,推荐初步人选3-5人,院党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最终名单,并作为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推动工作的有效载体。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推荐过程作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推荐,优中选优,真正把那些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出来。

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须填写《应用科技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见附件),于6月16日以前以支部为单位报送院党委。

【篇2】

各党总支、党支部、团委: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展示宣传学院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党委发〔2016〕34号),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学院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简称“两优一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党总支、党支部),鼓励各党支部积极申报;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组织关系隶属学院的正式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教工党员),每个党支部推荐1名候选人;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每个教工党支部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得到党员群众肯定,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组织得力。获得“五好”党支部称号的党支部,方可参评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

1.规章制度健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2.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组织生活规范有序。

3.服务功能完善。积极推进党员联系结对制度,党内激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

4.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有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5.条件保障有力。“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作用明显,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6.工作成效显著。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明显,党建和业务工作协调推进。

(二)优秀共产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积极参加“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宣扬*道德风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得到充分肯定。

三、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zhaorenming@zju.edu.cn,联系人:赵仁明87951614。

2.学院审批。学院党委将召开会议,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差额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在征求学院纪委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由学院党委发文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七一”前后,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学院将对评选产生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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