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机动车或单双号限行通知
红色预警时,机动车或单双号限行,下面是新高考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安徽省机动车或单双号限行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日前,我省对《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按照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城市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一、黄色预警时可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发布省级黄色预警时,预警区内城市应当采取的措施包括: 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对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矿山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量化指标由市级预案明确; 城区内燃煤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限产,限产量化指标由市级预案明确;城区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 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道路扬尘以及各类细粉料堆场扬尘监管,严控渣土运输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加强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监管;禁止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和垃圾等易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
并倡导市民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提高道路机扫率,尽量减少人工清扫;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二、橙色预警时可视情实施人工降雨
发布省级橙色预警,启动I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应在I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措施:加大污染排放企业和单位限产比例和污染消减量指标;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河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粉细料作业,停止渣土运输作业;对部分矿山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停限产措施;视情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三、红色预警时视情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停课
发布省级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预警区内城市应在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措施。包括: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累计削减30%以上;城区内燃煤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累计限产30%以上;主城区范围内,散装建筑材料、土石方(含绿化等非渣土形式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除天然气、电力等新能源汽车外)停止上路行驶,视情实施城区机动车单双号等部分号段限行;停止所有大型户外集体活动;视情采取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措施。
新闻加点料
AQI即空气污染指数,就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它将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分级表示,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针对单项污染物还规定了空气质量分指数。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