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防汛演练的通知
开展防汛演练的通知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7月1日至7月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两级防汛大演练。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演练。各乡镇要在7月2日前进行以1个村为样板、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现场观摩的演练活动。演练内容要根据自身特点,针对不同的洪水威胁,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山丘区乡镇要以“九个一”(即:落实一个责任人,解决一条防汛道路,健全一支应急抢险队伍,组建一支巡查队伍,编制一本工作手册,建立一套责任追究制度,储备一批防汛物资,制订一套人员转移方案,配套一个通讯网络)为主要演练内容,组织好预警发布、撤避转移、灾民安置、后勤保障等。平原区乡镇要以低洼区、危房等群众的转移安置为重点开展演练。
第二阶段,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全面演练(7月3日至7月5日)。要通过演练让受洪水威胁地区群众充分了解避险自救知识,熟知预警信号、撤避路线、安全区、安置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洪水来临前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转移、第一时间安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各乡镇要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乡村演练方案,要明确演练地点、人员、内容、和步骤,并提前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要切实加强演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报道,并于7月8日将本乡镇演练情况书面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落实督导人员,进行包片指导,确保演练取得实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年6月27日
开展防汛演练的通知二: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防汛指挥部:
20*年我市防汛抗旱形势依然严峻,极端天气正处于频发时期,为进一步落实全市防汛安全保障措施,根据国家防总和市委、市政府确保首都安全度汛的要求,请你们务必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和演练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汛检查和演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周密的检查和演练方案,确保重点部位都检查到位,不留死角。结合检查情况,各责任单位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要着眼长远,将之纳入工程整改计划,汛前完成不了的,必须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抽查,对影响度汛的突出问题要帮助协调解决。
二、深入检查,不留死角
区县政府对辖区安全度汛工作负总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对河道、水库、塘坝、尾矿库、人防工事、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危旧房屋、危险校舍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做到一部位一检查。
东城、西城、崇文、宣武等城八区政府要特别关注胡同、低洼院落和小区的排水,对2009年反映的排水问题要在汛前协调解决,避免积水影响。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等区县要特别关注辖区城乡结合部,由于城中村、棚户区的拆除,可能引发沟道、河渠、排水管线的堵塞,造成地区排水不畅等问题,要加强巡视和检查,随堵随清,确保汛期排水畅通。
市交通委重点组织对城市道路、地铁站的雨水口、支管等道路附属设施进行排查和清掏。对存在排水问题的新建道路尽快采取措施,避免雨天路面积水。
市住建委重点组织对危旧房屋、低洼院落、胡同和小区排水设施、地下室等部位进行排查。加大在建工程的检查力度,对隐患要督促整改,涉河工地要切实提高工地自身防洪能力。
三、全面开展各项防汛演练
各区县、各部门要在6月15日前,重点开展应对极端降雨天气的各项演练,提高指挥决策水平和防汛抢险应急处置能力,检验防汛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开展城市道路应急排水演练,地铁口防雨水倒灌演练,危旧房应急抢修和群众避险演练,轨道工地围挡、分流等防护演练,山洪泥石流区群众避险演练,流域水系调度演练,军地联合抢险保障演练等。
请各单位将防汛检查演练有关情况于20*年5月20日前报市防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