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货运输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运输效益,本公司实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聘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人。
车辆安全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熟悉岗位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杜绝违章违规运输,严防事故发生。
二、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例会。凡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按安全例会制度严肃处理。
三、按规定经运管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四、按规定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等级评定和年度审验。
五、必须随车配备不低于两具与所运货物相匹配的灭火器(3kg/具以上),及其它必备的安全行车器材,并保证器材完好。否则,公司将停运该车辆进行整顿。
六、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足额购买各类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强化事故抗风险能力。
七、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如发现车辆车容车貌不整,公司视情况对车辆停运整改,合格后方可运行。
八、加强车辆、货物管理,防止火灾、被盗事件发生。
九、严格执行例检例保制度,驾驶员必须严格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查。
十、车辆必须按公司运输作业计划的要求装载、运输货物,严禁超范围经营、超限、超载,否则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停运整顿,并处以相应罚款。
十一、责任人应认真核实托运人所运货物,不符合规定的不能起运。
十二、运输时携带齐全的随车证件、行车手续等。
十三、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强行会车、疲劳驾驶和驾驶中打手机。
十四、驾驶车辆时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
十五、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应注意标高、限速。
十六、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3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十七、遇有天气、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电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货物剧烈振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十八、严禁车辆在厂区和货场内乱停乱放,临时停车要停放整齐,不得妨碍车辆和人员通行。
十九、车辆进入公司停车场,限速5km/h,按停车场管理人员指定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停车,乱停乱放,违者给予50元罚款。
二十、车辆需要修理时,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修企业进行。
二十一、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向公司及当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看护好车辆、货物,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二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与驾驶员各持一份。
企业负责人: 车号:责任人: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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