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征兵负责人崔华伦就冬季征兵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新高考网

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为使广大青年和家长及时了解调整征兵时间后的相关政策,记者采访了区人武部部长、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征兵办公室主任崔华伦同志。问:今年征兵工作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征兵时间的调整。从今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统一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即由冬季的11月1日开始征兵、12月1日批准入伍、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31日征兵结束,调整为夏秋季的8月1日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9月30日征兵结束。征兵时间调整后将征兵时间与学生毕业时间衔接起来,可以征集更多高素质青年特别是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同时解决了新老兵交替部队战斗力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的问题,为建立先训后补机制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为破解征兵难题赢得重要契机。

二是征兵政策有相应调整。(一)制定完善大学生入伍有关政策。保留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大学新生的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允许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扩大大学生学费资助范围,简化申请与审批程序,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适当增加高校集中地区征兵任务。(三)减少初中生征集数量。北京、天津、上海及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其他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集初中生比例的上限。

问: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今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问:对应征青年的年龄和身体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男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征公民参军,要符合国防部2003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问:今年兵员征集程序是怎样的?

答:适龄应征男青年请于7月底前到户籍所在武装部报名应征。8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区征兵办统一组织的征兵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走访调查。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经区县征兵办集体定兵会议择优确定为预定新兵,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对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青年及军烈属子女、少数民族青年、二次报名应征青年优先批准入伍。9月上旬,根据各接兵部队起运计划,新兵于起运前1日到区县征办指定地点参加身体抽检、换装、交接,次日起运。

应征女青年在夏秋季征兵开始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应征,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报名截止后,经审核,并根据高考分数择优初选预征对象,系统将通过短信通知本人,初选预征对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根据通知,参加区征办组织的初审初检和市征办组织的体检及综合素质考评。经市征办召开集体定兵会,确定预定新兵名单。经不少于5天的公示后,区征兵办根据市征兵办通知办理入伍手续,组织交接起运。

问: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优先参军政策。优先选拔使用。考研升学优惠。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就业安置优惠。

问: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等。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是怎么规定的?

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问:从大学生士兵中选取士官有何政策规定?

答: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问:对征兵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如何举报?

答:对在征兵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受贿赂、乱收费、乱摊派等违纪行为,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举报,区征办设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渝北区征兵工作监督电话:023-89231791、023-8923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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